本报北京9月7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统计局根据2014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4年GDP进行了初步核实,经初步核实,2014年GDP现价总量为6361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32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7.3%,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
根据我国GDP核算的相关制度,年度GDP要进行3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每年1月20日之前完成;第二次为GDP初步核实,在次年9月底之前完成;第三次为GDP最终核实,在隔年1月份完成,每一次核算结果都会有所变化。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9.2%,第二产业占42.7%,第三产业占48.1%。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0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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