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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3】

2019年01月30日16:32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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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四川宜宾市查处假借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名义搞“保健”商品促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打着“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首届虫草、燕窝养生文化节”名义搞“保健”商品促销活动。展厅宣传画上印着“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首届虫草节燕窝养生文化节”“成份含量越高,七年以上三七效果最好”“三七活血第一,可治一切血病”等广告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合法依据,也不能提供该展场经营药品的相关证照,涉嫌虚假宣传和无证无照经营。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封了货值金额30余万元的药材及“保健”产品,并为现场老年消费者开展健康及保健常识普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特点:当事人打着市场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旗号进行保健品销售,严重损害了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公信力,市场监管部门敢于亮剑,强化保健市场整治,及时避免了老年人上当受骗,并通过常识普及提升老年消费者防范意识。

五、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及传销行为

(十二)新疆沙雅县查处沙雅县权健自然医学康复中心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经查,当事人属权健公司加盟店,主要从事保健食品、卫生清洁用品、化妆品销售及美容养生服务。沙雅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2本维吾尔文、3本汉文的权健产品宣传手册中,印有权健公司保健食品具有“防癌抗癌+行气消食+气血双补 把‘瘤’在体内垃圾代谢出去”和具有“心脏疾病预防和治疗、抑癌抗癌的作用、72个小时内排毒3公斤至25公斤,排毒的特殊产品......”等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等虚假宣传内容。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宣传其商品具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0元罚款。

(十三)天津武清区查处网络传销食品案

基本案情: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武清分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连夜作战17个小时,对位于商务区海达家乐大厦的乐氏同仁(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以网络传销方式销售“保健品”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案发时当事人正在举办100人左右的传销会议,并在网络上通过上线拉下线的方式进行食品“保健品”传销。执法机关依法将涉案场所及20129盒食品保健品查封,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阁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特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加强协同配合,对以通过会议等形式销售商品为名,实为拉下线方式进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鉴于该案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河北邯郸市查处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涉嫌虚假宣传、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河北福修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永年区、邢台市南河县等地通过拉人头、组织招商会等方式宣传公司盈利前景和产品功效,宣称其销售的内衣产品“含有20多种海洋功能因子和50多种植物功能因子,有效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和抗衰功能”等夸大宣传的内容内容,诱使、发展人员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内衣,消费者购买内衣后会在上述微信公众号链接的会员管理系统(网址:www.zgsmwlw.cn,网络管理人员:赵献朝)注册登记成为会员,并按照相互推荐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级关系,将每个会员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下级人员的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根据目前掌握的“客户信息登记表”显示,截止2018年10月31日,当事人已发展人员1814人,信息完善者1804人,其中在河北发展人员1561人,在邯郸发展515人(其中永年312人),邢台739人(其中南和359人);其网上注册会员系统人员统计信息计2000余人。截止2018年12月22日,当事人通过司对公账户累计向会员发放奖金12435068.5元。

案件特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由于本案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会员涉及全国16个省市,层级超过3层以上,涉嫌犯罪,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编: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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