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观察
乌镇好声音:平台开放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
“未来互联网将更加深入地融入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等密不可分。”
在近日举办的2021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数字文明”成为各界关注、热议的焦点。迎接数字文明时代,互联网将如何发展?网络空间治理将面临哪些新挑战?近日,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伏羲智库创始人李晓东接受了人民网记者专访,分享了数字文明下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观点与经验。
如今,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超过10亿,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的数字社会,互联网、数字技术正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李晓东看来,数字文明时代,数据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技术成为新时代的生产力。整个人类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也由数字化、网络化进化到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同生共存、互促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一些互联网平台之间存在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技术限制等行为,正成为互联网、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掣肘。
“开放是互联网的底色,也是一个社会永葆活力的前提。”在李晓东看来,不论是从市场经济配置效率角度,还是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作为具有大量消费者和供应商聚集的数字平台都需要保持必要的开放性,这将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有利于提升全行业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总体福利水平。
今年6月10日,伏羲智库发布的《中国数字平台开放性指数研究报告》显示,接入测度的22个数字平台开放性指数均值为55.7分(百分制),中位值为55.2分,数字平台总体开放程度一般。另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两组数据背后,不难看出,随着互联网企业、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日趋凸显。互联网领域治理与规范发展正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们欢迎竞争,不是欢迎战争。实际上,正常的竞争是非常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李晓东认为,企业具有追逐利益的天性,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出现一些“无序竞争”是正常现象,但这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模式。
事实上,从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保护法的出台,再到近期有关部门加强反垄断监管、推进互联互通,我国正在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治理要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同时,在治理与发展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李晓东看来,通常情况下,管理和治理手段措施都是落后于发展的,但不能落后太远。当政策成熟度和技术支持能力落后过多,将会拖累行业的发展;反之,如果能够跟上行业的发展,那么它就可能成为助力。
治理和发展的关系就像一条微笑曲线。李晓东认为,如何把握这个高点和低点,如何让企业清楚知道合规经营、监管治理的规则和方向,对政策制定者、学者、产业界都是一个挑战。与此同时,技术能力对互联网治理也至关重要,如果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监管和执法则无法落到实处。
“网络空间治理需要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紧密合作,从政策、技术、规范等方面形成网络空间治理的合力。”李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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