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全方位支持政策 汇聚创新创业博士后力量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博士后政策,进一步扩大招收规模,提升培养质量,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后留(来)川创新创业。
聚焦对“两站一基地”支持,着力提高平台运行质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单位、绿色低碳重点企业等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每个20万元资助。
创新招引方式,解决博士后招收难问题。每年发布全省博士后招收需求目录,组织开展博士后招引活动。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荐博士进站。鼓励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博士后招收引荐。实施日常经费全覆盖,对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1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加快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从事创新研究。加大科研项目资助力度,每年资助100项,省级科技计划向博士后倾斜。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并享受“天府英才A卡”相关支持政策。实施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加快促进科研创新成果直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企业、高校等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鼓励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支持。在博士后人才聚集区域创设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经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定期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和科技服务活动。
畅通成长通道,调动博士后创新创造积极性。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博士后人员进站符合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符合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鼓励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出站博士后,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引进的出站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的现金奖励,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全省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科技人才所需薪酬,据实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可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川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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