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媒报道称,新鸿基地产(00016.HK)前主席郭炳湘卷入英国伦敦一宗涉资7.4亿英镑的巨额诈骗案。英国检察院在10月31日已要求郭炳湘以控方证人的身份作证,原因是其涉嫌在担任新鸿基主席期间,曾签署“租赁协议”担保书,为该案中的两名被告向爱尔兰联合银行贷款购入伦敦商业区16个超豪物业提供担保。
新鸿基地产前主席郭炳湘被指涉巨额诈骗。
案发于郭炳湘任新鸿基主席期间
郭炳湘卷入的这宗轰动英国的诈骗案,其主角是A.Kallakis44岁和Alexander Williams44岁,前者为希腊裔地产富豪。两者遭到伦敦检察部指控23项罪名,包括串谋讹骗、伪造文件、作出虚假声明诈骗、洗黑钱及非法转账获取金钱利益等,控罪日期发生于2003年至2008年,涉及金额高达7.4亿英镑。
上述控罪发生日期正是郭炳湘任职新鸿基主席期间,英国检察院要求郭炳湘以控方证人的身份作证,原因是其涉嫌在担任新鸿基主席期间,曾签署一份“租赁协议”担保书,为该案中的两名被告向爱尔兰联合银行贷款购入伦敦商业区16个超豪物业提供担保。
10月31日,郭炳湘应英国检察院要求,在香港高等法院科技法庭通过视频的方式以控方证人身份作证。在长达3小时的作证当中,郭炳湘多次否认其并不认识案中的两名被告,同时跟两名被告旗下的公司也没有任何生意联系。关于控方指控的这份“租赁协议担保书”系遭人伪造,上面的签名并非其本人的真迹。一同出席的现任新鸿基董事局执行董事黄植荣也力挺郭炳湘,其通过视频供称,该份“租赁协议担保书”盖上的新鸿基字样的印章亦是伪造的。
郭炳湘在法庭上表示,这份伪造的“租赁协议担保书”,他也是直至2008年9月才知晓。彼时爱尔兰联合银行派人来港向新鸿基查询有关租赁担保书一事,新鸿基公司法律部人员展开了内部调查,事后向他作出详细的汇报,他才知悉公司遭人伪冒文件及签署。
对于郭炳湘的证词,被告律师并不认同,其质问称,郭炳湘正是由于在任职新鸿基董事局主席期间做出了类似于该案中有违公司董事局的事项,才被逼离开新鸿基主席一职。郭炳湘则强调,虽然当时新鸿基董事局收到过这样的投诉,但其本人绝不认同,“我的离任是家庭纠纷问题,与是否作出有违公司董事局事项无关”。
目前该案仍在调查审理,英国法院还未最终裁决。
郭炳江连任董事遭股东反对
与郭炳湘本人面临的这宗指控相比,其两位胞弟郭炳江、郭炳联面临的局面则要复杂得多。
自2012年3月底兄弟二人开始遭到调查以来,新鸿基高层动荡的传闻就未停止过,甚至一度有传言称,针对兄弟俩的指控一旦落案,4年前被赶下主席宝座的兄弟老大、现任新鸿基的非执行董事郭炳湘,有可能借机重返新鸿基掌握大权。
有可能是鉴于该案件的形势越来越对郭炳江、郭炳联兄弟二人不利,2012年7月17日,新鸿基召开紧急董事会,委任执行董事黄植荣及雷霆二人为副董事总经理,以协助郭氏二人履行主席及董事总经理职责。与此同时,郭炳江儿子郭基辉,及郭炳联儿子郭颢沣也被分别任命为郭氏二人的替代董事,新鸿基80后的“第三代”由此首次进入董事局。
但这显然并不能确保新鸿基第三代顺利接班。新鸿基第三代仍然年轻,一旦郭氏兄弟二人因此案身陷囹圄,拥有新鸿基控股权的郭氏家族可能不得不被迫提拔家族之外的人选担任掌门人。尤其在11月16日新鸿基股东大会上,现任联席董事总经理郭炳江连任董事的决议案遭逾20%股东反对,兄弟二人在新鸿基的任职前景更加令人担忧。
而曾因家庭纠纷而被赶下台的郭氏老大郭炳湘则成为了新鸿基掌门人的热门人选。而如今郭炳湘卷入伦敦诈骗案,令新鸿基未来的管理层再度面临信任危机,不少香港业内人士指出,由非郭氏家族的人选出任最高领导或主席是必要的改变。
然而将曾经的家族事业拱手让人或许是郭氏家族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郭氏“第三代”出面执掌公司事务或许是最后的选择。在新鸿基股东会召开前不久,MSCI旗下的独立议案投资顾问ISS曾发表报告称,董事会早前任命郭炳江及其胞弟郭炳联之子为替代董事,意味着无论涉贪案发展如何,郭氏家族将在新鸿基决策中具有重大发言权,这一全球第二大房地产发展商未来继承人的选择,也将基于裙带关系而非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