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这样的论述表明执政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高度重视。
市场经济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会带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与此同时,贫富差别也在扩大。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公共财政,切实做好收入再分配,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放眼世界,发达国家都通过公共财政,包括税收、转移支付和政府支出来进行收入再分配,而且力度很大。我们不妨看一下美国的情况。
首先,美国实行累进税制。以个人所得税为例。1862年,林肯总统开征个人所得税,但不久被国会以违宪为由取缔。1913年,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使个人所得税合法化。此后,个人所得税迅速增长,1944年最高边际税率达94%,后来下调。里根任总统期间,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70%降到28%。目前,最高税率为35%。2011年,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总收入47%。此外,美国各州都有财产税,财产包括房产和汽车。因为个人所得税上升,财产税相对减少,但仍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美国还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它不利于人们将财产转移给下一代,迫使每一代人自强不息。
美国政府对穷人实行转移支付。一是社会保障福利。美国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收入再分配,从富人那里收的社会保障税相对多,但提供的社会保障福利相对少。二是直接转移支付。比如,低收入人群可以从政府领取食品券,购买食品。
美国政府还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和直接服务。一是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小学中学不收任何费用,补助午饭,提供免费交通服务。二是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大部分免费。例如,大部分政府修建的高速公路免费,大量的公园和娱乐设施也是免费的。三是免费为穷人治病。
应该指出,过去30多年来,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贫富差别都扩大了。因此,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世界范围的现象。这与经济全球化有关,也与占据主流地位的供给学派效率优先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建议有关。目前,许多国家都力图缩小贫富差别。
像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和公共支出再次分配收入,缩小贫富差别,但是总的来说,力度不够。
我国主要税种都不是累进的,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再分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11年增值税占总税收收入27%。营业税占总税收收入15.2%。消费税占7.7 %,进口商品消费税和增值税占15.1%。加总起来占总税收65%。由于这些税会被转移到物价里,消费者不论收入高低,支付一样的价格。因此,这些税是累退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是其所占税收收入比例非常小,2011年仅占总税收的6.75%。此外,我国没有个人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我国目前的税制有利于储蓄和经济增长,不利于再分配。
增值税等间接税向企业征收,相对容易。企业随后将税加在物价里,消费者看不见。在我国,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已高达45%,很难再高。太高了不利于吸引人才,不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
另外,我国公共产品提供不足。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公共品数量不足。众所周知,低收入者最需要公共品。这些年来,我国在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方面做了许多事情,例如,补贴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农村养老保险,为农民发放少量养老金,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公平分配。但是,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的领域有限,规模也不大。
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公共财政,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在税收方面,首先要对所得税征收加强监管,防止漏洞,逐步提高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二是征收个人财产税。在征税的同时,也应该加大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据国际经验,后两种税的规模也有限。
由于税制累进程度一时难以提高,目前最可行的就是增加公共品的提供。一是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发展公共交通,减少穷人出行成本;加大对农村及中西部道路建设的投入;免费开放一些公园、提供文化娱乐设施;改善公共卫生设施。二是增加公共服务,例如发展12年义务教育。三是增加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我们应加大对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力度,扩大转移支付的领域和规模,在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向低收入人群倾斜。例如,对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提供廉租房或住房补贴,提供失业救济,等等。
我们在加大再分配力度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仍然是首要任务。我们不能忽视效率,不能忽视对投资和劳动积极性的保护。这是因为,国民财富多了,国家富强了,再分配才会有更好的基础。(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财政学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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