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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上交所没必要一味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2013年04月08日14:39        手机看新闻

  日前,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旨在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行为。从内容看,突出了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鼓励,这也是《指引》新增加的内容。

  不过在财经评论员皮海洲看来,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鉴于中国股市并不成熟的发展现状,上交所的一番好心未必能办成好事,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上交所乃至管理层没必要一味予以鼓励,更多的是应该予以规范。

  皮海洲认为,上交所所给予的鼓励措施并不合适,是在拿投资者利益、拿市场利益来做人情。将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这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意识原本就非常淡薄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无异于是克扣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现金分红。而且再融资的支持也不是能轻易给予的,也必须符合再融资的条件才行。再融资不应是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一种补偿,再融资的资金只能是用于企业的发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必须是建立在自身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而这样的公司短期内是不应该进行再融资的。并且一些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往往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猫腻。比如为了可转债的顺利转股,为了大小非的套现,为了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利益集团的利益,为了再融资的需要等等。对于这样一些目的性、功利性非常强的上市公司回购,如果进行鼓励的话,这无疑是对利益输送行为的鼓励,显然是不足取的。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并不合理。一方面是一些中小企业股权太小,其流通股本更加有限;另一方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等持有大量的股份,属于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份原本就不多,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占比偏低。再鼓励这样的一些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其属于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本就更小了。所以,鉴于目前A股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还是以不鼓励为宜。 记者 战旗

(来源: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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