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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事件树标杆 专项补偿引热议

潘侠

2013年05月29日06:56    来源:证券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万福生科,一家刚上市不久的创业板公司,几天之内被地方证监局及证监会稽查总队分别立案调查,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亦被重罚,资本市场绝无仅有。公司欺诈上市,投资者损失惨重,究竟该由谁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万福生科一投资者将获赔逾380万

  5月10日,万福生科案处罚公布,罚没平安证券7600万元,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同日,平安证券宣布成立了3亿元补偿基金。5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对平安证券的处罚是“自有保荐制度以来最严厉的罚单”,同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对平安证券的处罚将成为一个标杆。”

  5月27日,记者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补偿工作组了解到,一位万福生科投资者将得到逾380万元的补偿。这是自5月11日发布补偿基金成立公告以来,平安证券与基金补偿工作组发布的第3次公告。这3次公告共披露了基金的基本情况、补偿范围及补偿金额计算方法等事项,并就投资者关心的具体问题做出了进一步说明。基金管理人也已动员各证券公司做好适格投资者的通知、沟通和服务,避免投资者因不知情而错过基金补偿时限。

  专项补偿基金引热议

  相对于此前的同类案件处理,万福生科欺诈上市处理方案中真正让投资者感到意外的是平安证券为了弥补过错,而拿出3亿元设立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也正是这一意外之举,在市场上引起了舆论热议。

  正如平安证券自己所说,作为建立投资者补偿机制的一种有益探索,投资者专项补偿基金的设立是一个创举,为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助于那些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中受害的投资者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平安证券方面表示,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公司相应责任的承担可有两种模式:一是在原有解决模式下,公司在等待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前置条件成立后,被动地接受民事诉讼程序的展开和落实,并最终按照责任划分结果履行法定义务,但将经历较长时间的处置过程。平安证券希望开创另一种创新模式,更主动地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平安证券主动偿付投资者的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市场秩序的规范都具有较好的效果,在诉讼之外寻求自行和解的方式值得肯定和鼓励。此举在资本市场史上或许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该基金的设立,尽管万福生科违法之严重也非常罕见,但让其退市正在变得越来越不可能。关于这一点从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话也能揣测得出,该负责人在宣布处罚方案的当天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福生科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而只要万福生科不退市,或已得到不退市的某种保证,这些钱最终还是要由市场投资者埋单。

  亡羊补牢不如事先尽责

  5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民生证券、南京证券两家券商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而一旦进入调查,证监会发行部门将停止受理其报送的材料。此外,国信证券和光大证券则暂时因未在保荐业务中被发现有未勤勉尽责行为的证据,均未被立案。证监会称,正在抓紧调查,一旦发现证据会尽快立案。可见,保荐过程不负责,是行业普遍现象,不是哪一家投行的问题。

  事后虽然应该及时亡羊补牢,但对投资者的保护更多的应该是管好源头。正如平安证券董事长兼CEO杨宇翔所说:“设立专项基金仅是事后补救、减少损害的行为。更加根本的,应是切实提高保荐业务质量,防止欺诈上市和利润操纵,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万福生科事件的发生,再一次以惨痛的教训表明,过往的粗放式的、通道化的投行业务模式难以为继,投行转型发展的任务更加重要和紧迫。”

  此外,2013年初,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已注册成立。相关资料显示,该机构的职能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建立投资者权利代理机制,以股东身份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持有基金、券、期货合约等,行使和代理行使投资者权利;培育发展投资者群体,创新、丰富市场参与者形态;通过调解、和解、仲裁、补偿、诉讼等方式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等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进行约束,行使股东权利;建立上市公司信息分析平台、投资者交流互动平台、投资者代理机制信息平台;建立各类投资者利益代表机构,维护其合法权益;培育专业的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国证监会授权或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范围均凭许可批复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因此,投资者看到了希望,证监会终于要有实质性的动作来保护投资者了。

(责编: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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