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近日完成了第三次审核登记事项清理工作,并对外公开了《审核和登记事项公开一览表》及《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本次清理工作旨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近来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的号召,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质量、效率与透明度。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通过本次清理,深交所将审核登记事项由2009年第二次清理后的31项调整为16项,减幅为48%。其中,审核事项由15项调整为8项,减幅为46%;登记事项由16项调整为8项,减幅为50%。调整后的16项审核登记事项涉及深交所组织和监管市场的所有业务,包括会员资格管理、席位和交易单元管理、证券上市及恢复上市申请、信息披露事前审查、固定收益类品种业务等。
为方便市场参与人办理相关业务,深交所在原有《上市公司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的基础上,制定了覆盖上述16项审核登记事项的《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办理上述事项的市场参与人,可以通过深交所网站的“审核登记事项”栏目查询,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和提交办理。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作为证券市场自律监管组织,深交所一直高度重视审核登记事项的清理和规范,曾经于2004年和2009年进行两次全面清理。今后,深交所将及时更新审核和登记事项及其办理程序,继续完善审核登记事项评估清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自律监管和服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透明度。
深交所作为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组织,虽无行政许可权限,但在日常监管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影响市场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审核登记职权。审核事项一般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的规定,深交所对市场参与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决定,允许市场参与人做某事、获得某种资格或权限的行为。登记事项一般是指根据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市场参与人的申请进行形式核对,允许市场参与人做某事、获得某种资格或权限的行为。 □本报记者 张莉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