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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债券两高管被查 券商担忧监管层清旧账

2013年09月15日14:06    来源:中国经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宏源证券债券两高管被查 券商担忧监管层清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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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源证券(000562)债券两高管被查

  券商担忧监管层“清旧账”

  宏源证券债券交易部两高管被公安部门带走的消息再次引发了债市的强震,而此次被调查的原因亦受到了业内高度的关注。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目前公安部门、证监会对此尚无明确表态,宏源证券也不愿就此事正面回应。但是,由于事发的时间点距离债券市场核查风暴不远,而被查高管身居债券交易部门要职,种种猜测都在市场流传。

  有媒体报道,宏源证券高管被查的原因是个人通过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涉嫌利益输送,但是否会涉及一级半市场的交易尚不可知。更让不少券商紧张的是,监管部门会不会针对几年前的债券市场的不规范交易“清旧账”?

  宏源证券债券高管“出事”

  9月11日,宏源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陈智军和副总经理叶凡双双被警方带走的消息迅速在业内传开。尽管此时已经距离债市核查风暴一段时间了,但是业内普遍还是猜测与债券交易相关。

  随后,陈智军和叶凡被调查的消息得到了宏源证券的证实,但是具体原因公司不愿透露,仅表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而宏源证券内部由上至下对此事已经禁言。

  据财新网报道,两人是公安人员直接带走,并未通过宏源证券,原因也不清楚。北京债权圈中大部分人的猜测偏向于债市核查风暴尚未结束,可能陈智军和叶凡卷入其中。

  9月12日,媒体报道称事发源于内部的实名举报,涉案的主要原因是认购公司高收益理财产品,涉嫌利益输送。

  报道称,宏源证券为了落实激励机制,在2012年12月底成立了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发售各种理财产品,债券交易销售部的大部分员工均认购了该公司发行的债券类理财产品,年收益在30%至60%。

  宏源证券对这一种认购理财产品的激励方式表示支持,但是举报人则认为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对于陈、叶二人源于公司个人认购超高收益理财产品而被调查的说法,业内人士则认为,这是在打监管的擦边球。

  “如果这是公司管理层默许的话,那么,只要在债券交易环节不违规,那么,这种奖励方式本身应该不违规。”某券商证券交易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规的)前提是,债券投资都是经过市场研判,而且,交易的品种都在公司理财产品资金池范围,要保证每笔交易不偏离市场价格。”

  上述负责人强调,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券商员工不能购买公司自营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另据记者了解,法规只规定券商自营部门不能发债,但是员工购买集合理财产品尚无明令禁止。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份,审计署就曾经派出相关人员针对宏源证券进行债权违规的核查,但是近半年来毫无下文。

  祸起内斗?

  相关知情人士称,这次事发是“内斗”结果。

  据介绍,陈智军是2009年进入的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的总经理一直为吴志红,原来隶属投行部。陈智军来到宏源证券之后,由于其业务能力非常强,宏源证券甚至专门为他成立债券交易部,之后变更为债券销售交易部。由此,一家公司两个债券部门,存在非常直接的竞争关系。

  叶凡则是从原固定收益部调任新成立的债券销售交易部,专门负责债券销售和参团,不涉及债券交易。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叶凡在公司较高调,属于公司风云人物一类。

  对于“内斗”传闻,宏源证券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予以了“否认”。“由于公司的自营业务是陈智军的部门(债券销售交易部)负责,而有些券商一般将理财、自营、承销业务都归入固定收益部,由此,才有所谓的”内斗“一说。”该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固定收益总部与债券销售交易部是两个平行的部门,前者是卖方业务,后者是买方业务。”二者之间完全不存在竞争关系。“固定收益团队自己找项目,而且,固定收益总部的债券承销业务也有专门的销售团队。”

  从年报数据来看,作为以固定业务见长的宏源证券,来自债券销售交易部的收入占到了公司利润的绝大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宏源证券实现利润总额11.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1%,净利润8.7亿元。债券业务方面,宏源证券2012年债券主承销40单业务,承销债券募资金额447.54亿元;同期,IPO主承销仅3单。2013年上半年,完成债券承销项目13个,承销金额113.5亿元。

  有报道据此把内部举报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吴志红。不过,记者查阅数据显示,吴志红领导的固定收益团队在公司内部表现也十分抢眼。

  从2009年开始,宏源证券固定收益业务发展突飞猛进。按企业债券主承销家数排名,宏源证券在证券商行业中排名从2009年的第12位上升到2011年末的并列第三位。截至2011年末,其主承销募集资金排名为第三,仅次于银河证券、中信建投,主承销募集资金为199.5亿元。

  担忧监管“清旧账”

  某券商证券交易部相关负责人判断,宏源证券债券交易部相关负责人被带走调查或源于一级半市场的债券交易违规,也可能是涉嫌丙类账户的违规操作。

  “无论是哪种原因被查,都是把本应属于公司的收益装到自己的兜里去了,这就涉及到利益输送,真这么做就是违规。”上述负责人强调。

  尽管目前调查还没有最终结果,但是部分从事债权交易人士还是担忧监管层的“清旧账”。

  “这也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事件可能牵涉华林证券的原因。” 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告诉记者,债券市场在之前的两三年非常乱,套利交易也非常多,而当时借势崛起的最典型券商就是华林证券。

  公开的信息显示,2008年孙明霞加盟华林证券债券团队,第二年的债券承销业务就成绩斐然。华林证券2009年年报数据显示,2008年该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收入仅3317万元,而2009年收入则直接跃到了2.539亿元。2011年,华林证券的企业债承销家数做到了行业第一,但是2011年底,孙明霞选择了离开转投国信证券。

  “在国家4万亿元投资计划出来后,债券的发行很多,但是制度上却不完善,导致很多的套利漏洞。行业内都了解,当时华林证券的债券实力很强,专门有一个团队做项目,华林证券一部分承销的债券在一级半市场和二级市场有明显价差,这也给不少套利的投机者提供了机会。”上述人士表示。“市场上的套利就是债券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收益上存在点差,给”低买高卖“和”空手套白狼“提供了机会。”

  据他介绍,做债券交易,人脉很重要,也是拿券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债券从发行到流入二级市场会有近一周的时间,这个时间断也就是所谓的一级半市场。拥有较硬关系的机构往往能直接让承销商留券,而这个券与二级市场上的价差往往就是能套利的所在。”

  华林证券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宏源证券的事情,公司对外的官方口径是此事与华林证券无关。“华林证券原债券部门的人基本上都已经走完了。”

  此外,之前对于丙类户监管不严也为债券套利提供了便利,上述人士还表示,“当时丙类户的监管限制不多,银行可以给结算账户垫资。不少交易是在找到下家之后,通过银行垫资交易,再用债券卖出的资金偿还。即纯粹的”空手套“。”

  2013年9月5日,央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市强化债券交易券款对付(下称“DVP”)模式。三个月过渡期结束后,相关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将不再为采用非DVP结算方式的业务提供服务。

  所谓DVP,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券。之前曝光的债市利益输送案件中,丙类户通常采用的都是非DVP结算方式,比如见款付券,在买入时要求见券付款,即先收券后付钱。这样利用上家的券和下家的钱进行成交,快进快出,自己根本不需要资金,从而疯狂套利。

  “现今再想通过债券的价差,在丙类户中套利已经很难实现了。但是,很早之前的这种现象却很普遍,这也是不少人紧张的原因,担心核查风暴会追究很久之前的交易。”上述券商人士称。

(责编:杨曦、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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