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至今未到現場聯系單
關於“挂靠”指控 牽扯出一家安徽勞務公司
根據甲方格蘭達投資反映,經過他們對施工現場的調查了解,發現總承包單位北京城建八允許不具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借用其施工總承包資質(“挂靠”)承攬了這次的工程項目,挂靠的施工單位又通過擴大勞務分包的方式將本工程分包給了一家安徽勞務公司(安徽省馬鞍山市華茂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單位違反了北京市勞務分包合同管理規定簽訂了擴大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公司將所承接勞務作業轉包給個人。
12月28日,中新網財經頻道採訪了項目使用方康保安防中國董事長王東偉,他說:“他是挂靠的,所有沒有管理能力,他把所有的管理權和施工權都交給一個包工頭了。城建八的約束力非常低,在合同履行中施工組織非常混亂、施工質量低劣。工程一直不斷延期,項目經理薛元新從工程開始至今一直未出現,監理多次發文件催促依然沒到。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營負責人均非城建八員工,嚴重違反北京市建委的相關規定,是明顯工程挂靠行為。”
對於挂靠指控,12月28日,北京城建八副總經理王益中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採訪時也做出了回應:“北京市建委有明確規定,我們作為國營的大型建筑公司,對北京市建委規定的法規會嚴格執行,如果甲方有異議可以到建委去舉証我們。但如果甲方說的不是事實,我們公司保留誣告造成損失以及追究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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