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務院3月初公布的樓市調控“國五條”細則,昨天是各地公布2013年房價控制目標的“大限”,石家庄版的房價控制目標也按期出爐。根據昨日下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公布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公告”,今年石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根據2013年2月26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石家庄市政府發布的公告指出:“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今年我市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大力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確保房價基本穩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除了對石市2013年房價漲幅目標有所設定外,公告中並未涉及各界廣泛關注的國五條實施的細則。
記者發現,石家庄2013版的房價調控目標與目前國內已經出台房價調控目標的合肥、深圳、貴陽、濟南、廈門、南京等城市的基本相仿或相同,這些城市的房價調控目標基本都設定為:不高於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或低於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速度。 (記者 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