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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檔會所為安全“刷臉”不刷卡 稱私密性是王牌

趙麗

2013年05月30日08:13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沙發上,幾位客人正喝茶聊天,衣著講究的服務生站在不遠處時刻保持微笑。這場景很像在五星級酒店裡。

  經過輾轉聯系,在朋友的帶領下,記者進入了這家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會所。

  公關廖先生一邊帶記者參觀會所一邊介紹著會所背景,並提醒為了保持會所內的寧靜,一定要將手機放在靜音狀態,這是每個進入會所的人都要遵守的。廖先生說,會所剛剛經過重新裝修,秉承高品位,同時力爭做到細節的完美。

  在記者看來,這裡的一切的確都是那麼的“完美”——豪華的水晶吊頂、家具全部進口、設計風格迥異的包間、500多平方米的全落地窗酒廊。

  紅酒、雪茄、一番暢談,三個小時一晃而過,記者和朋友准備離開會所。在朋友簽字以記賬方式結賬時,記者注意到,登記表中原名“王×林”的朋友,簽名卻為“王林”,電話也是一個並不常用的號碼。

  “能稱得上高級甚至是頂級會所,就是他們的一切服務都是為了客人的滿意。”面對記者的疑惑,簽完字的“王林”如此調侃。

  面對如此“周到”服務,這場聲勢浩大的清退會員卡行動收效能有幾何?記者走訪了相關業內人士。

  “私密性”是最大王牌

  “起初看到清退會員卡的消息不以為然,細讀下來才發覺意義非凡。”曾為多名涉嫌腐敗的官員進行刑事辯護的北京朱律師這樣表述自己的看法。首先,高檔“會員卡”是不少行賄者的“利器”﹔其次,隨著中央新規出台,一些高檔酒店生意漸冷,但私人會所卻被頻頻曝出天價酒、天價菜,讓人瞠目結舌,而這些正是“會員卡腐敗”所致。

  “在打擊腐敗如火如荼的今天,通過直接接受錢財等所謂的‘傳統’形式受賄的現象,逐漸被一些人有意規避,會員卡這種相對隱秘的形式就受到‘歡迎’。”朱律師說。

  “相信很多民眾還記得賴昌星的‘紅樓’,可以說是中國早期私人會所的雛形。賴昌星將‘紅樓’打造成了一個隱蔽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場所,當時並不被外界知曉,直到案發后才臭名昭著。”朱律師說,特別是對一些原本不具有高消費能力的國家工作人員而言,由於兼具私密性和缺乏監管等特點,各類會所正逐漸成滋生腐敗的新溫床。

  “來我們那裡消費的,都不是一般人。”曾在北京某高級會所擔任行政策劃的董佳音告訴記者,來會所的客人中,一些氣質是不會隨著外套一起脫掉的,最脫不掉的是官腔。

  “但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高檔會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民眾能看到的只是高級轎車進進出出,卻無從知曉裡面的人干了些什麼。”據董佳音透露,私人會所一般都很低調,門口不挂招牌,特意避開公眾視線。現在很多會所最大的王牌就是強調私密性,所以也就有了很多在其他服務行業看來屬於不劃算的規定。比如曾經被媒體報道過的——不同時接待兩撥客人﹔不記客人的名字,不向客人提任何問題等。一些高級會所還會很貼心地用特制的罩子將會員的車牌蓋起來。

  “刷臉”認証認人不認卡

  在一片叫好聲中,對於此次清退會員卡的反腐效果,仍有很多擔憂之聲。

  “一些會所的會員卡是不記名的。而且,在會所中,有很多根本不是以官員的名字進行登記的,有些是一些富豪直接把會員卡放在會所,然后由與之相關系的官員進行消費。比如說美容會員卡,就有不同種的優惠措施,價值少則幾千元,多則幾十萬元。再加上此類卡多屬於聯名使用的‘空卡’就更加‘安全’,使用者隻需知道卡號,就可以簽單消費,查起來難度也很大。”說著,董佳音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手裡留存的北京某會所的會員卡章程,在總則下明確寫著“本章程中的持卡人包括會員卡的登記申請人和因會員卡轉租或者贈予而實際使用會員卡的實際持卡人”。

  “還有的根本沒有任何憑証,也不需要名字,完全靠會所工作人員對賓客進行‘刷臉’認証,也就是說,貴賓的臉就是會員卡。”董佳音說。

  “其實現在能稱得上真正的高級會所的場地,屬於‘認人不認卡’的。”董佳音說。

  “此類高級會所之所以會有高額金額作為支撐的‘准入門檻’,服務一定是到位的,要不然就沒有市場了。要求官員清退會員卡是好事,但關鍵在於如何具體實施,否則還是走個過場,一陣風后又卷土重來。”擔任某會所會籍經理數年的劉小姐也向記者表示,“清理會員卡的難度在於高級會員消費並不需要實物卡,認人不認卡,表面上退了實物卡,報出名字或者人家還認識那張臉也是可以繼續會員消費的。對於認卡不認人的會員,就更不必退了,反正誰也不知道卡主。即使沒有了會員卡,驗証指紋等等手段也是可以的。”

  “即使是針對會員卡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清退和治理,但是要想治理所謂的會所腐敗,確是有點難。”據劉小姐介紹,目前會所分為幾類,有的以營利為目的,收取會員費或服務費等,否則不能生存﹔有的會所不收費,隻能以贊助費的方式生存。

  “目前針對會員卡發放的數額也存在管理問題,很可能涉及金融監管和金融犯罪問題。”同時在一家高爾夫球會所擔任法律顧問的朱律師告訴記者,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第一條與第四條就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審批會員卡的發行,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會員卡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進行管理。

  “由於《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改和中國人民銀行職能的調整,上述辦法已於2007年被宣布廢止,我國目前對會員卡的監管處於法律的真空地帶。”朱律師說。

  “各類會所的監管目前在我國也處於空白,應由哪個部門來直接管理,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工商部門、民政部門、公安部門等都可以對會所進行監管,但問題是可能管理都不到位。因為,不進行商業登記,工商管不了﹔不進行社會組織登記,民政部門管不了。會所如涉及違法活動,公安部門才能管理。”劉小姐坦言。

  面對“刷臉”消費認証等問題,莫紀宏認為,“刷臉”進入的,可以採取有效監控措施,當然還可以依靠技術監督手段來加以控制。在清退會員卡的過程中,對那些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才能產生震懾力。

  本報記者趙麗 本報實習生邱超奕

(責編: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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