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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4個省和8個省會城市債務增長率超20%

2013年06月27日16:49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審計署:地方債高達為3.85萬億(網絡配圖)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李棟)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下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指出,部分地區債務增長較快,有的過度依賴土地收入和舉借新債償還。

在審計的地區中,債務增長率超過20%的有4個省和8個省會城市本級,最高達65%﹔負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的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最高達189%。從償債看,4個省和17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有55%承諾以土地收入償還,但這些地方2012年需還本付息額已達其可支配土地收入的1.25倍。公路等行業債務大量靠借新還舊,2012年高速公路、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借新還舊額分別為453.85億元、170.69億元,其中6個省和1個省會城市本級二級公路債務借新還舊率平均67%。

報告還指出,一些地方債務管理不規范,融資平台公司清理不到位。2011年至2012年,地方有關部門違規為817.67億元債務提供擔保,部分單位以虛假或不合規抵押融資262.38億元﹔有378.16億元債務資金被挪作他用,還有271.71億元閑置2年以上。在轉為“退出類”的61家融資平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剝離原有債務或公益性融資任務﹔這些地方223家融資平台公司2012年償債資金中,有54%來源於財政和舉借新債,有151家當期收入不足以償債。對審計指出的問題,有關地方正在研究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已歸還挪用資金和違規集資等4.74億元。 

(責編:李棟、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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