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許志峰)中國証監會今日發布了《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公開轉讓說明書》《公開轉讓股票申請文件》《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定向發行申請文件》以及証監會關於實施行政許可工作的公告等7項配套規則。
這些配套規則的發布,標志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工作正式啟動,凡是在境內注冊的、符合挂牌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挂牌公開轉讓,不再受高新園區的地域范圍限制。
上述7項配套規則,主要適用於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公司申請股票挂牌公開轉讓、定向發行証券等情形。對於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公司申請股票挂牌公開轉讓、定向發行証券等情形,証監會豁免核准,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將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布。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28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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