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養老金漲6.5% 公務員漲工資有望制度化【2】
關注·個稅改革
【報告】要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財政體制與稅制改革,出台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將一些適宜地方政府負責的事務交給地方,減少中央和地方職責交叉、共同管理的事項。
>>解讀
個稅改革不是簡單提高起征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介紹,這意味著一些重要的財稅制度改革將有序得以逐步推進。以各界較為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為例,簡單提高起征點並不是一個最佳選擇。在后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預計也不會只是採取提高起征點的舉措。他分析,個人所得稅改革肯定將以修法和改稅制的方式來解決。通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才能實現個人所得稅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從國際上看,個人所得稅制主要分為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分類個人所得稅制以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三種模式。
具體來看,綜合個人所得稅制是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各種來源和各種形式的收入加總,減除各種法定的扣除額后,按統一的稅率征收,例如美國現行就是這種個人所得稅制。
分類所得稅制是對稅法列舉的不同應稅所得項目,分別適用不同的扣除辦法和稅率,分別征稅,例如我國現行就是這種個人所得稅制。
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則兼有上述兩種模式的特點,即對一部分所得項目予以加總,實行按年匯總計算納稅,對其他所得項目則實行分類征收。
所得項目可分勞動與資本收入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的個稅免征額調整,最近的一次是在2011年提高到每月3500元。採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收入來源不同和多寡對稅負的影響。這樣的稅制模式也正是我國個稅改革的方向。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項目分為11類,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劉尚希表示,改革可以將這些項目分別合並為勞動性收入和資本性收入,再對應不同的稅率。具體來說,合並稅目就可以考慮將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酬等合並為“勞動性收入”,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合並為“資本性收入”。
在初步改革成功后,再考慮適時推出贍養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專項扣除項目,直至條件成熟時可再引入家庭支出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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