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這種情況你的工資會變少【2】
2018年08月22日08:25 |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重要提醒!這種情況你的工資會變少,但低於這個數,單位違法!
“在長病假期間,廈門有一個最低工資標准,2015年最低工資標准是1500元,我們按照80%發放工資。”這家物流公司的廈門區負責人柯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醫療期工資支付完全是依照法律規定。
爭議焦點
醫療期病假工資如何確定?
職工在治療期間,大幅降薪是否合法合理?答案的核心在於明確醫療期的病假工資標准。
根據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因此,在公司工作了24年的尤先生可以享受兩年的醫療期。
那麼,尤先生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又該如何確定呢?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李娟介紹說,原勞動部1953年公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16條和第17條,分別對於如何計算疾病醫療期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以及超過6個月的疾病救濟費進行了具體規定。其中,工作年限是重要參照,“本人工資”作為計算基數。例如,連續醫療期超6個月時,本企業工齡3年及以上者,按月給付的救濟費標准為本人工資的60%。
此后,1995年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在醫療期內由企業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80%向職工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從國家層面規定了最低限額。
在此基礎上,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當地的病假工資支付辦法,基本在確定支付底線的同時,強調根據工齡長短確定病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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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仝宗莉、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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