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回復人民網網友:持續提升通關效率 積極探索構建智慧核查體系
海關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一頭連著國內企業,一頭連著國際市場。在全球疫情形勢依舊復雜嚴峻的背景下,海關在嚴守國門安全、促進貿易便利、深化口岸改革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今年以來,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對全國海關積極建言獻策,包括持續提升通關效率、構建智慧核查體系、進一步提升退稅便利度等與外向型企業密切相關的問題。
“建議企業卸貨和現場檢驗檢疫同步進行,降低通關成本。”
“建議海關積極探索構建智慧核查體系,避免重復檢查。”
“建議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便利度,不斷拓展‘單一窗口’新功能。”……
對此,海關總署對人民網網友關切做出積極回應,在回復中表示將持續研究、優化工作方法,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措施,使更多企業享受改革紅利。
“先放后檢”提升通關效率
“串聯”改“並聯”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留言板截圖
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一貿易大國。然而,大宗商品進口量大、報關批次多,客觀造成查驗周期長、貨物流轉慢,成為困擾一些企業的實際問題。
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表示,“希望在全國海關推進實行集中申報新監管模式,在貨物抵達監管場所后,企業卸貨和現場檢驗檢疫同步進行,從而降低通關時間和經濟成本。”
海關總署回復表示,自2018年8月起,海關已對鐵礦進口實施“先放后檢”檢驗監管模式改革。“先放”是指進口鐵礦經現場檢驗檢疫符合要求后,即可提離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后檢”是指鐵礦提離后同步實施實驗室檢測並簽發証書。該模式下進口鐵礦採取順勢監管,通關放行與實驗室檢測由“串聯”改為“並聯”,可有效減少貨物滯港時間、提升通關效率,進一步降低經營成本。
海關總署2018年第134號公告明確,對進口鐵礦、錳礦、鉻礦,鉛礦及其精礦,鋅礦及其精礦,採取“先放后檢”監管方式。此外,現場檢驗檢疫中如發現貨物存在放射性超標、疑似或摻雜固體廢物、貨証不一致、外來夾雜物等情況,不適用“先放后檢”監管方式。
今年6月,16車進口鐵礦石抵達滿都拉口岸,僅用2個小時,這批鐵礦石就完成了相關放行手續。
據了解,鐵礦石報關模式由“一車一報”調整為“集中申報”后,企業在滿都拉口岸多批次進口鐵礦石可以先以《集報清單》申報貨物進口,再以報關單一次集中辦理海關通關手續,貨物在監管場所卸載和海關現場檢驗檢疫同時進行,貨物經海關檢驗合格即可直接放行投入生產。
此外,為應對疫情影響,海關總署出台延期繳納稅款和減免滯報金、滯納金等措施。據海關統計,2020年海關共執行各類政策減(退)稅2687.7億元,大宗礦產品“先放后檢”改革措施實施以來,為企業節約堆存費等費用36億元。
拓展“多查合一”改革
讓更多企業享受“放管服”改革紅利
留言板截圖
當前,多部門聯合“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已經成為市場監管新常態。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表示,“建議實現‘進一次門、辦多項事’,減少對企業日常經營干擾,對聯合抽查相同的核查內容合並同類項,避免重復檢查,節約人力和時間成本,建議海關總署能出台更多類似的政策,積極探索構建智慧核查體系。”
海關總署回復表示,海關總署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后續監管職責任務,強化監管、優化服務,拓展“多查合一”改革,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少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干擾,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的海關核查體系。
此外,在及時總結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抽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海關總署推出兩項改革試點措施:一是探索推進“採信第三方出具報告制度”試點,在企業完全自願的前提下,對其主動提供的第三方報告在進行符合性評估后予以採信,科學利用第三方機構專業技術優勢,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引導企業自律管理。截止目前,10個試點海關已開展261起採信作業,涵蓋出口食品、出口飼料、出境水果果園、出境動物養殖場、出口食品種植場與養殖場等領域。
二是創新推出“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改革,符合條件的被核查企業主動申請后,按要求對特定核查事項自主開展驗核查証並形成自查結果反饋海關,海關對其自查結果予以認可。該模式以信用管理為基礎,實現企業差別化管理,促進認証企業核查管理由“他律”向“自律”轉變。試點以來,15個試點海關已開展“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改革試點核查作業109起。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堅持“選、查、處”分離制約,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探索在更寬領域、更多維度創新核查工作方式方法。進一步提升后續監管效能,積極探索構建智慧核查體系,使更多企業享受“放管服”改革的紅利。
“單一窗口”一站式服務
實現口岸各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
留言板截圖
“進口企業貨物委托報關行進口清關,因為繳納稅金后才發現原產地不對導致多交了關稅,修改報關單來申請退稅,是否必須經由原報關行來進行申請,企業自己可以進行修改報關單申請嗎?能否把這項業務納為自助辦理?”網友在“領導留言板”上留言表示。
海關總署回復表示,目前海關已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理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通過“單一窗口”提交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申請及相關証明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第二條,企業可自行提交修改報關單申請,不必經由原報關行提交申請。關於優化自助辦理退稅項目辦理的建議,海關總署將充分考慮並結合實際不斷優化。
作為國家為廣大進出口企業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取得了怎樣的成效?
7月29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可表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自2016年建設以來,目前已對接口岸和外貿領域25個部委系統,提供739項對外服務,累計注冊用戶已經達443萬余家,日申報業務量達1200萬票。企業足不出戶,就可向海關、外匯、稅務等部門一次性提交相關申請資料,一窗通辦相關部門業務。實現了口岸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出口環節38種監管証件全部通過“單一窗口”實現聯網核查、無紙通關。
除執法類的業務之外,“單一窗口”利用數據聚集優勢,與金融保險機構合作,創新推出“外貿+金融”模式,有效解決了中小微外貿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惠及企業20余萬家。“單一窗口”還大力推進與港口、鐵路、民航、公路等物流節點的對接和信息雙向交互試點,創新“通關+物流”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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