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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征求意見:城區常住人口超300萬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2021年09月10日13:5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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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10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消息,9月1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各地相關部門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送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征求意見,以確保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確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應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確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結合抗震、消防等專題嚴格論証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復核。

《征求意見稿》指出,我國超高層建筑的建設使用,在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推動建筑工程技術進步、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一些城市攀比建設超高層建筑,盲目追求高度第一、形式奇特,脫離實際需求,抬高成本投入,加劇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難度。

《征求意見稿》要求,各地要結合城市空間格局、功能布局,統籌謀劃高層和超高層建筑建設,相對集中布局。嚴格控制生態敏感、自然景觀等重點地段的高層建筑建設,不在山邊水邊建設超高層建筑,不在城市通風廊道上新建超高層建筑群。不在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世界文化遺產及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有影響的地方新建高層建筑,不在老城舊城的開發強度較高、人口密集、交通擁堵地段,新建超高層建筑。

各地要充分評估論証超高層建筑建設的風險問題和負面影響。特別是超高層建筑集中的地區,要加強超高層建筑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避免加劇交通擁堵。加強超高層建筑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防止加劇城市熱島效應,避免形成光污染、高樓峽谷風。

各地應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有關規定,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資金投資建設超高層建筑,嚴格控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嚴格控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應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實行責任終身追究。

對於既有超高層建筑,《征求意見稿》要求強化安全管理,提出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系統推進隱患整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運行管理機制四項舉措。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各地要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准和管控要求,探索實施超高層建筑安全險。建立專家庫,定期對既有超高層建筑使用和管理情況開展專項排查,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責編:孫紅麗、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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