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叫停學齡前兒童培訓教育APP
圖片來源:北京市教委官網
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申佳平)據北京市教委官網消息,北京市教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推動教育移動應用(以下簡稱“教育APP”)治理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其中提出學齡前兒童培訓教育APP一律停止運行。
《征求意見稿》提出,為落實“雙減”工作要求,將教育APP分為學科培訓類(中小學學科)和非學科培訓類(非中小學學科)兩種類型。
教育APP中含有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內容,並通過教育APP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學生提供以上學科培訓服務的教育移動應用統稱為“中小學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
教育APP中不含有以上學科培訓內容,主要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含高中)提供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和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教育教學管理、家校溝通等服務,以及面向非中小學生提供教育服務內容的統稱為“非中小學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
按照《征求意見稿》,“中小學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的提供者必須是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經民政部門登記依法成立,從事線上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的非營利法人。“中小學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內容審核(主要包括:課程資源、教學內容、教師資質、收費方式等),審核通過或者取得相關許可后方可提供服務。
對於“非中小學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征求意見稿》明確面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APP一律停止運行。
同時,非學科培訓類教育APP提供者按照要求通過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台提交備案申請,由市教委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進行備案。非學科培訓類教育APP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中小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開展學科類培訓,平台類的移動應用不得為非合規機構利用直播功能提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
此外,非學科培訓類教育APP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建立完善賬號管理、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與注冊用戶簽訂服務協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醒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健全受理、處置、反饋等機制,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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