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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問全國統一大市場:統什麼?為何建?怎麼建……

人民網記者 王震
2022年04月26日09:0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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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將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升到全局和戰略的高度。

全國統一大市場“統”的是什麼?有何重要意義?如何建設……針對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人民網財經梳理了相關文件內容,並結合權威機構專家學者觀點進行解讀。

一問:統一大市場“統”的是什麼?

《意見》明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為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堅強支撐。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要抓好“五統一”:一是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二是推進市場設施高標准聯通﹔三是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四是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五是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同時,要進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

 二問:為何要加快建統一大市場?

當今世界,最稀缺的資源是市場。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也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表示,近年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工作取得重要進展,統一大市場規模效應不斷顯現,基礎制度不斷完善,市場設施加快聯通,要素市場建設邁出重要步伐。但也要看到,實踐中還有一些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問題,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比較突出,要素和資源市場建設不完善,商品和服務市場質量體系尚不健全,市場監管規則、標准和程序不統一,超大規模市場對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的作用發揮還不充分等。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全國大循環,則成為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部署的必然要求。

上述負責同志表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進產業升級的現實需要﹔是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依托﹔是釋放市場潛力、激發發展動力、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重要舉措。

三問:統一大市場應該怎麼建?

《意見》明確,立足內需,暢通循環。以高質量供給創造和引領需求,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更加暢通,提高市場運行效率,進一步鞏固和擴展市場資源優勢,使建設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成為一個可持續的歷史過程。

立破並舉,完善制度。從制度建設著眼,明確階段性目標要求,壓茬推進統一市場建設,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破除各種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

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用足用好超大規模市場優勢,讓需求更好地引領優化供給,讓供給更好地服務擴大需求,以統一大市場集聚資源、推動增長、激勵創新、優化分工、促進競爭。

系統協同,穩妥推進。不斷提高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執行的協同性,科學把握市場規模、結構、組織、空間、環境和機制建設的步驟與進度,堅持放管結合、放管並重,提升政府監管效能,增強在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市場穩定、經濟安全的能力,有序擴大統一大市場的影響力和輻射力。

四問:統一大市場是不是重提“計劃經濟”?

全國統一大市場和中央統一計劃經濟,兩者有本質的不同。

近期,市場上有個別聲音疑慮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重提計劃經濟”。例如:質疑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就是計劃經濟“萬能的手”﹔統一大市場就如計劃經濟一樣“一切由中央說了算”,市場價格、商品供給、配給渠道等都要“統一”,甚至出現“全國供銷社”“統購統銷”等說法。

“兩者的內涵是不一樣的,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章政表示,過去的“統一計劃經濟”是統購、統銷、統管,主要是政府說了算,其中大部分資源是政府擁有,由指令分配,這是一種以集中管理代替市場機制的做法。而現在的“統一大市場”,是指市場服務的統一、市場標准的統一、市場監管的統一和消費者權益的統一,是通過價值規律來協調的統一化、開放化、競爭化、有序化的市場調節機制。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陸銘表示,將《意見》視為我國“重提計劃經濟”完全是誤讀。市場經濟的普遍特征本身就包含了商品自由流通和生產要素自由流通,《意見》中的舉措完全是市場化的。

五問:統一大市場是不是搞“自我循環”?

有聲音認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味著建設一個完全自我內循環的封閉性市場,“這與經濟全球化背道而馳”。對此,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刊文表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要促進技術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推動疫后全球化。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黨委書記余淼杰表示,建設統一的國內大市場,並不是封閉,而是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一體化中去。統一的國內大市場是“充分開放”的,這裡包含了用開放的心態、開放的舉措來擴大進口。因此,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既是國內循環,又是再實現國際循環的一個方面。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表示,加快建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有利於推動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促進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動,形成對全球先進資源要素的強大引力場,還有利於提高國際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在國際競爭和合作中取得新優勢。

六問:統一大市場會不會導致地方政府“躺平”?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並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在經濟發展上可以“躺平”。

“導致地方政府‘內卷’和‘躺平’的,不是法規標准、競爭規則和監管制度的統一,恰恰是由體制機制障礙引發的標准、規則、執法等不統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青表示,把市場規制和監管標准拉平后,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在推動市場發展方面就沒有作用了。通過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經濟服務企業的能力,保障公平透明的區域競爭環境,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條件,才是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關注的核心。

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何海峰認為,統一大市場不但不意味著地方政府發揮空間變窄,反而提出了更高的標准和要求,比如資本市場中區域和地方的股權市場,就需要地方發揮重要的“塔基作用”。

七問:統一大市場會不會助長“新的壟斷”?

有聲音認為,建設統一大市場容易助長新的壟斷,尤其是對於極易規模化的互聯網平台。對此,王青指出,統一市場首先有利於消除行政性壟斷,而且對於放開自然壟斷中可競爭業務,也會發揮積極作用。

《意見》中強調,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表示,一方面要加強對平台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發揮平台經濟在打破地區封鎖和市場分割、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

八問:統一大市場會不會傷害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

全國統一大市場將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有聲音擔憂,這將使一些地區的產業和中小企業受到沖擊,會導致“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局面。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張永軍認為,中小企業將受益於《意見》所提出的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於提升各類市場主體在競爭中的公平性。同時,通過健全反壟斷法律規則體系,一些壟斷行為將被進一步破除,有利於更多中小企業進入到更多的產業領域。

同時,全國統一大市場也將為更多民營企業創造新的機遇。浙江大學民營經濟研究中心理事長史晉川認為,以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為契機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讓民營經濟能夠享受到公平的市場准入,將有助於打破各種行業壟斷,鼓勵要素的自由流動和更為充分的市場競爭,從而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責編:王震、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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