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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提供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時應確認配對雙方同意

2023年06月07日09:5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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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網截圖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網截圖。

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網消息,為規范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要求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提供發布者和接收者之間的配對確認功能﹔每次配對需經發布者和接收者確認並同意,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默認自動配對。

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是指利用藍牙、Wi-Fi等信息技術,近距離即時組建網絡並提供發布、接收信息的服務。

《征求意見稿》提出,提供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維護清朗網絡空間。鼓勵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優先採用安全可信的近距離自組網技術。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提升風險防范能力,依法處置違法信息,防范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征求意見稿》要求,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該服務發布、轉發違法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不良信息﹔接收到違法和不良信息的,不得轉發,有權向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要求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提供發布者和接收者之間的配對確認功能﹔每次配對需經發布者和接收者確認並同意,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默認自動配對。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提供接收者關閉接收、選擇接收、黑名單自動拒絕等接收功能,並默認設置為關閉接收狀態﹔在提供選擇接收服務時,應當綜合考慮傳輸速度、用戶需求等情況合理設置接收時長,超過接收時長后自動切換至關閉接收狀態。

《征求意見稿》同時要求,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未經接收者同意,不得默認提供快照、縮略圖等概要信息預覽功能。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提供使用提示和風險提示等功能。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便捷投訴舉報入口或提供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處理關於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的公眾投訴、舉報。

此外,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使用者不得實施侵入網絡、頻繁發起連接、竊取網絡數據等行為,不得對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造成有害干擾。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處置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報告。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上線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新技術、新應用、新功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直至消除相關安全隱患。

(責編:申佳平、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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