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16位被告都說自己是“棋子”
龍灣公安歷時近9個月偵查,案子終於了結。
兩天多的庭審上,公訴機關帶來81冊証據材料,曾經擔任溫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的16位高管站到了被告席上。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管某等16人採用誘騙的方式發展下線人員,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在量刑上,公訴機關結合本案的事實、情節、犯罪性質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建議對各被告人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並處罰金。
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主要就16名被告人在炬森科技有限公司中的職位、作用及法律適用、量刑展開辯論。16位被告人都認為自己是大老板郭傳志(另案處理,仍在逃)的“棋子”,公司職務有名無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更為合適。
龍灣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郭傳志其人
16個高層領導站上了被告席,但網站的“大老板”郭傳志卻依舊在逃。
這個郭傳志,在溫州商界還算個“人物”。跑路前,他已擁有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執行會長、溫州中小企業聯合會副會長、溫州市國際商會常務理事、溫州三明商會駐會副秘書長、溫州市148法律援助中心駐商會工作站站長等多項頭銜。
記者從多方了解到得知,郭傳志是福建人,早年曾當過保安。他先后注冊成立了溫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廣受進出口有限公司、廣壽(香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數家公司,但生意並不好。
龍灣公安告訴記者,經過調查發現,早在2012年4月中旬,郭傳志就已著手准備跑路了。他從那時起大規模轉賬,直至6月出事時,他的賬戶上基本上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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