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信用卡賬單為1000多元,但還款時因為種種原因少還了30元,卻被銀行按照1000多元的全額欠款收取罰息。這種被稱為“全額罰息”的現象,屢屢被消費者冠以“霸王條款”之名。昨日,是《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執行的首日,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銀行發現,公約中要求銀行為持卡人提供的“容時容差”服務已經得到兌現,銀行界基本已叫停“全額罰息”。
周末節假日也算“寬限期”
雖然針對“全額罰息”,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但這並不是強制性文件。昨日是《公約》執行首日,各家銀行的執行情況如何?昨日,記者走訪了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多家銀行。
“目前我行信用卡已經對消費者執行‘容時容差’服務。”多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容差”方面,信用卡持卡人未還金額在10元以內,銀行不收取利息﹔“容時”方面,銀行將還款日期寬限3天。
值得注意的是,這3天是自然日的概念,周六、日及節假日也屬於寬限期。“就是說,自信用卡還款之日起向后順延三天為‘寬限期’。”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同時需要明確,畢竟“容差”的額度僅有10元,一旦未還款額度超過這一額度,依然需要面對“全額罰息”。
不過,也有銀行有特殊規定,比如中國銀行就要求,“容差”服務還有一項前提條件,即持卡人在全額還款前不得刷卡消費和使用分期付款服務,否則仍需全額罰息。此外,工商銀行客服人員表示,工商銀行未實行“容時和容差服務”,而繼續實行部分計息,即持卡人僅需繳納未償還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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