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月23日电记者王斗斗通讯员张宁张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针对连续受理3家银行业务人员违反规定代储户开办“一折一卡”业务,利用存取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骗取储户存款6000余万元的情况,在迅速对3名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对利用“一折一卡”业务实施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进行了剖析,并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该院向涉案3家单位分别制发检察建议:规范银行卡开户发卡业务操作程序,未经本人确认,不得发卡;严格执行大额取款交易审查程序,对代理多人取款、频繁开户销户、大额可疑交易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银行操作系统进行全面技术升级,增加储户身份识别功能,堵塞“无折取款”的技术漏洞;建立科学的金融业务绩效考核办法,淡化“唯数量”考核标准,避免出现为完成存款任务而盲目发卡、高息揽存等违规现象。
据悉,涉案单位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已经研究制定出一系列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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