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纪律三:看清消费信贷产品限制条件
此次采访调查中,除购房、买车外,留学、旅行、装修及电子产品也成为市民们的贷款对象,而这些皆属一般性消费贷款,即指消费者对耐用消费品、教育和医疗服务、房屋装修、旅游度假、奢侈品消费等的短期消费信贷。
目前,一般性消费贷款的渗透率非常低,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4%左右,而中国香港、新加坡等成熟市场的占比通常在10%以上。从内地来看,一般性消费贷款也是政策刺激消费的关键点。2009年银监会启动试点项目,在四大城市批准设立了四家消费金融公司,国内银行也普遍将一般性消费贷款作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未来几年,我国一般性消费信贷将保持45%左右的年增长速度,成为消费信贷产品中增速最快的市场,潜力巨大。其中,医疗保健、房屋装修、旅游、家用电器等领域可能成为一般性消费信贷或分期贷款的重要增长点。
据了解,目前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除部分银行外,还包括消费金融公司。譬如消费者需要装修款20万元,可以通过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审核通过后贷款将打入特别定制的银行卡上。这笔款项可以“一款多用”,分别用于装修、度假、结婚、求学等大额消费用途。而消费金融公司也有“商户消费贷款”和“现金贷款”两种方式。“现金贷款”业务在通过审核后,贷款资金将划付到消费者指定的借记卡中。只是额度有规定,有的规定最高不超过月度收入的5倍。贷款成本方面,银行消费信贷产品实行的是利率+贷款管理费的方法,一般贷款成功后利率锁定。利率在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上浮一定比例,通常在7%至10%左右。相较之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稍高,一般在10%以上,采用浮动利率方式,根据客户的综合情况进行单独定价。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产品在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各有不同,因而消费者应合理选择。采访期间,也有个别银行工作人员透露,目前一些银行已集中优势主攻某一类贷款,尤其是房贷和车贷。而对于那些业务量较小的个人消费信贷,未来或将让位于信用卡。
记者手记
借贷前先算笔明白账
当手头资金出现暂时性供应不足时,贷款的确是种简单有效的应急方式。但若过度使用,非但不会让生活锦上添花,反而会落入捉襟见肘的窘况。
在经济学中有“过度借贷综合症”之说,即外国资本的过量流入使得国内资金状况变得宽松,国内信贷迅速扩张,带动国内开支剧增。其结果是国内需求远远超出其产出供给能力,引起经常项目的巨额逆差,一旦外国资本停止流入或大量撤离,整个金融体系则面临崩溃危机。事实上,于个人而言,长时间的过度借贷最终会养成贷款人的无节制消费习惯,甚至在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时仍频繁借助消费贷款,每月偿还月息的同时还要支付额外的管理费用。但凡未按期还款便会给个人信用抹上污点,这将直接影响日后出现真正的资金紧缺时向金融机构“求援”。
笔者觉得,从理财的角度看,任何形式的贷款皆供贷款人在资金周转不开时使用,以实现“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产生一定的费率很正常。但若贷款人沾染上贷款的瘾,即在资金充沛的情况下,也依然使用“明天的钱”,那么当款项全部还清后所产生的费率与首付、贷款额加总在一起会高出商品本身价格很多,这显然不明智。所以,当你决定通过借贷买下心宜的商品时,最好先算好经济账,千万不要被每月看上去尚能承受的月供蒙蔽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