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职工的余某,辞职后将本应保密的600余条客户个人信息,出售给另一家银行的14名员工,获利3万元。后这14名银行员工用这些个人信息违规办理信用卡,其中多数存在恶意透支,致使他们所供职的银行损失210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余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涉案的14名银行员工未被追究刑责。
提供客户信息办卡 每张得50元
25岁的余某原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职员,2012年5月辞职前,掌握了数百名办卡客户工资证明、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余某称,他认识了一家银行芳草地支行的客户经理赵某,因为该银行有办信用卡的任务,赵某询问有没有客户信息,他回答说有。
经两人商定,余某为赵某提供其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申请办理信用卡,办成一张赵某给他50元辛苦费。
余某与赵某此次合作之后,这家银行又有10多名员工找余某办卡,涉及多个网点。
余某说,每次他都是从该银行直接拿申请表,照着自己以前收集的客户个人资料信息,填写好申请表,直接交给与他联系的银行员工。
用这种方法,余某从2010年4月到2011年年底,共提供了600多条个人信息给某银行员工,从中获利3万余元。
定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获刑一年
去年4月,这家银行发现有50余张该行的信用卡出现异常,通过自动存取款机频繁进行存取款业务。后经查询,共有272张该行信用卡的账户存在相同的异常交易情况,这些账户均逾期未还款,其中有96个账户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共涉及金额210万余元。
经银行了解,这272张问题信用卡,是由赵某等14名员工推广办理的。后14名员工承认,办理信用卡的个人信息是从余某手中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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