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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内需消费金融大有可为 消费金融体系正在形成

2012年11月20日11:39    来源:经济日报     手机看新闻

○ 增加消费者现期消费 ○ 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 平衡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匹配 ○ 优化金融机构资产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给出了我国经济增长的明确目标,并提出要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将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而建立促进内需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必须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其中,全力发展消费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消费的支持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消费金融的发展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以及深化发展金融市场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丁加华表示,通过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可增加消费者的现期消费,平滑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消费水平;可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可平衡经济中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匹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可优化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分散和化解信贷风险。

  消费金融体系正在形成

  通常意义上的消费金融,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贷形式,向经济个体或家庭提供消费贷款,帮助消费者实现跨期消费规划,以刺激当期消费品市场需求,促进当期消费品市场容量扩大的一种现代金融服务方式。

  银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支持消费贷款余额61371亿元,同比增加7055亿元,增长12.99%;前三季度累计投放消费信贷1124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2991亿元,同比增加6224亿元;汽车消费贷款597亿元,同比减少316亿元;教育、医疗及旅游贷款118亿元,同比减少18亿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270亿元,同比增加638亿元。

  另外,5家大型商业银行今年前三季度新发放信用卡3511万张;累计交易量达28895亿元,同比增加10819亿元,增长59.85%;信用卡贷款及透支余额达7593亿元,同比增加2858亿元,增长60.36%。

  我国在1987年左右开始推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拉开了消费金融的序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消费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目前的消费金融业务涵盖消费信贷、消费储蓄以及消费支付三大系统,主要产品和信用工具包括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卡、消费卡、第三方支付等。同时,包括保险、信托、银行理财等在内的个人财富管理市场也得到快速发展。

  “不过,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消费金融产业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丁加华介绍说,例如在消费信贷方面,消费金融机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很少;消费信贷的品种仍主要为房贷、车贷,其他消费信贷份额较小。今后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的消费金融仍有非常广阔的拓展空间,需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消费金融的发展力度,促进国内消费市场跨越式发展。

  以金融产品创新促发展

  丁加华认为,促进消费金融的发展,需要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财富管理服务。相关部门应当继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创新,设计和推出更多符合居民需求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消费信贷方面,积极创新,为居民提供多种类型的消费信贷产品;同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针对性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开发私人银行业务等,满足居民差异化的财富管理需求。

  与此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消费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目前仍然不够健全。未来,我国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需要逐步构建起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当然,促进消费金融发展的最基础条件还是应不断提高居民收入,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丁加华表示,消费金融的发展可为消费增长提供动力和杠杆,但居民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是消费提升的核心所在,也是促进消费金融的基础性力量。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正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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