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年底两个月财政将突击花钱约3万亿元”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在国内一石激起千层浪。12月4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这个所谓“财政年底突击花钱”问题引发的关切与近期坊间传闻今年财政“超收9000亿元”之说有关,而这种说法不靠谱。不过他也认为,细化预算降低弹性有利于减少有些单位的“突击花钱”现象(12月5日《新京报》)。
近年来,财政支出总会出现下半年尤其是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此前指出,因为财政安排比较稳定,但财政收入呈现季节性特点,有时财政收入不能及时入库,所以导致支出延期,这是导致年底突击花钱的原因之一。此外,各部门没有支出进度化的紧迫感,年底出现结余后,为防止明年预算缩减而突击花钱。
每到年终岁尾,“哗啦哗啦”点钞花钱之声便从各地政府传来。譬如,2011年年底,各级政府“突击花钱”的不规范行为再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在一次政府采购中,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对此,湖南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因之一是预算执行的需要。这就一语道破了年终突击花钱的天机。
每到年关临近,一些机关单位的领导恐怕在为同一件事着急:怎么把今年预算的钱花光,否则剩余的钱要退回财政。于是,一些部门“突击花钱”现象就会扎堆出现,随之而来的财政资金浪费、政府采购腐败等后果不容小觑。譬如,去年年底就发生多起政府部门“天价采购”事件:抚顺市政府指定采购报价2398元的“天价U盘”;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发布询价公告,采购两台豪华电动按摩椅等。由此可见,类似湖南省文化厅这样“买贵不买对”的做法早已并非个例,而是我国现行财政预算体制的产物。
按理说,行政机关厉行节约理应得到鼓励和表扬,但现行财政预算执行评估机制中,增收节支非但不是一种美德,更像是一种“罪过”。由于现行财政预算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模式,使得虚报预算的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导致不少部门得到了远远超出实际需求的预算编制。这一方面是因为预算请款单位往往会预留必要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也因为预算审批部门惯用“头戴三尺帽,拦腰砍一刀”的简单操作方式,使得各级机关单位一般不敢轻易按需申报。因为如果来年需要追加预算就会难上加难,而如果年初核准的预算数字水分偏高,年末自然就有钱花不出去的“烦恼”。
由此可见,年终“突击花钱”之痼疾问题出在政府机关部门,而根子却在财政预算体制的弊端。虽说对于“突击花钱”的弊病从中央到地方都曾明令禁止,但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依旧。因此,若想克服机关单位年终“突击花钱”之乱,就必须对财政预算体制进行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就是说,要想从根本上杜绝“突击花钱”,光有文件规定或者单纯靠部门自律是行不通的,关键还要靠制度约束。一方面,要加大预算使用绩效的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增加预算执行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以拧干预算中的水分;另一方面,在改革现行财政预算制度的同时,加强公众对政府财政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突击花钱”的问责制,严厉处罚那些地方部门及责任人年底“突击花钱”的违规行为。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年终“突击花钱”之乱象。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