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两日跌停后,山东黄金3日股价仍然以大幅下挫7.34%收盘。公司4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山东黄金集团公司并没有套现的意图和可能,并认为评估价格符合评估要求。
山东黄金于今年4月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停牌,7月1日发布重组预案并复牌。但是由于重组方案被市场认为收购资产溢价过高,股价连续受到重挫。
方案显示,山东黄金将获控股股东黄金集团等注入的近百亿资产,包括多处成熟矿山及黄金矿权。山东黄金拟以每股33.72元的价格增发募资,募资总额不超过30亿元。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所涉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22.47亿元,预估值总额却高达108.14亿元,资产增值率达381.16%。其中,为山东黄金集团所直接持有的寺庄探矿权、新城探矿权资产增值率奇高,分别溢价41.7倍、25.71倍;同属该集团且占收购资产总额最大的东风探矿权、采矿权,预估增值率也有463.32%。
针对市场对于估值过高的观点,山东黄金指出,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评估机构预估选取了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三年一期的平均销售价格。上海黄金交易所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底公布2号金(99.95%)价格的平均值为313.01元/克,本次预估以此价格作为取价标准。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5个年度内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此外,针对市场质疑“此次注入的一些资产是集团公司以超高溢价从民营公司收购来的,黄金价格大跌后,公司把当初的决策错误,转移给上市公司”。山东黄金表示,山东黄金集团公司对外收购均是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而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则是以资产换股份,集团公司实际承担了现金的压力和成本。假设本次山东黄金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实施,则集团公司获得的是山东黄金的股份,并且存在3年的限售期,集团公司并没有套现的意图和可能。(孟斯硕)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