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7日电(记者 裘立华)温州苍南县信用社某分社会计李庆欢通过偷盖印章、非法侵占信用社资金81万元后逃亡10年,于去年10月投案自首。今年11月5日,苍南县检察院对李庆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
李庆欢,男,48岁,1996年至2001年间,担任浙江苍南县农村信用社龙港某分社会计,负责做该信用分社的总账目、分账目、贷款账目等工作。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被告人李庆欢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信用社贷款账目,以伪造分账目和抽掉分账目的方式,私自截留本单位的贷款客户高某、陈某等32人还款75.4万元。此外通过重复支付汇款和虚列支出等手段非法占有5.6万元,合计非法侵占信用社资金81万元。
2001年12月,李庆欢得知信用社再次核查其账目后外逃,但逃亡生涯实在苦不堪言。去年11月,李庆欢向苍南警方投案自首。
苍南县检察院认为,李庆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手管理集体财产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据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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