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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年 地方主体税种待重建

2012年12月20日14:03        手机看新闻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营改增”试点即将满一周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由“营改增”引发的分税制重构,可能涉及整个经济社会体制的重大变革。从税收体制上来看,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被挖掉了一大块,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被打破,因此就有了重建地方主体税种及地方税体系的必要。

  试点一年效果如何

  “营改增”试点即将满一周年,已有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深圳市、天津市、湖北省、浙江省和宁波市先后启动试点工作。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约为91万户。开展试点的上海市1月至10月税收减收225亿元,北京市试点后的前两个月税收减收25亿元。随着时间的推移,“营改增”减税规模会加速扩大。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相关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从上海试点来看,今年以来,通过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共计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也增长了20%以上。

  为困境企业"雪中送炭"

  遭遇新问题

  部分企业反映税负增加

  调查中发现,有35.9%的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交通运输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受影响较大,有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43.4%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这些企业原本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为6%。 >>>详细

  地方主体税种待重建

  据了解,明年“营改增”除了试点地区扩围外,将适时选择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改革试点。同时,“营改增”还需继续进行税率调整,据测算,以目前的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计,每降低1个百分点,可获得减税2000亿元的规模效应。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由“营改增”引发的分税制重构,可能涉及整个经济社会体制的重大变革。尽管目前改征增值税之后的收入原封不动地还给地方政府,但从税收体制上来看,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被挖掉了一大块,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被打破,因此就有了重建地方主体税种及地方税体系的必要。

  高培勇认为,地方新税源有多个增长点,比如“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房产税、个税综合制,此外还有遗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其他税种。 >>>详细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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