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家邮政局主导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经起草完毕。财政部、国家邮政局组织相关快递企业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办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这意味着,一项以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无利可图”的邮政服务为名的新增收费或许即将生效。
按照《办法》草案,今后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都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境内同城快递0.1元/件、境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
经计算,该基金每年可征超10亿元。此举不仅遭到了快递企业的抗议,也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
初衷为“援建”
收取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起源于欧盟。1997年,欧盟设立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初衷是用盈利的业务去补贴信件等亏损的业务。目前,欧盟国家中意大利和西班牙依然在收取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这次国家邮政局之所以征收这笔钱,记者了解到,也是出于补贴信件业务的考虑。由于通信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但是在偏远地区送信成本颇高,普遍服务价格远低于成本。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称,快递企业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线路上开展业务,广大农村、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邮政业务主要由邮政企业承担,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快递企业应适当分摊邮政普遍服务成本。
不过,中国邮政似乎并不差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曾经披露了这样一组数字:中国邮政集团2011年总营收为2586.23亿元,净利润为209.36亿元。
10亿“份子钱”
相反,“份子钱”让处于价格战红海中的快递企业叫苦不迭。从收费范围看,邮政基金征收对象为“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这就意味着目前市民日常使用的快递服务都需要缴纳“份子钱”。
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境内快递业务量为同城8.2亿件、异地27.3亿件、国际及港澳台1.3亿件,根据《办法》明确的标准计算,当年应缴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总额为7.58亿元(国际及港澳台统一按港澳台标准计算)。
2012年数字更大。据了解,2012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0.3亿件,其中,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1%、73.7%和3.2%。计算下来,收取邮政基金共计11.8亿元。
相比高昂的份子钱,处于价格红海中的快递企业利润微薄。据了解,目前苏浙地区的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企业利润在0.5-0.6元/件之间,而广东的民营快递企业利润更是只有0.3-0.4元/件。
负面影响大
“开征普遍服务基金,看起来数额很少,但对于已经处于价格竞争红海中的快递企业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相当于抽走了他们1/5左右的利润。”经济学博士梁焕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想而知的是,企业很可能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快递业务用户和消费者。
上海资深律师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此不无担心。“这无疑会加重中小企业的负担,不仅会影响快递业,对于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梁焕磊认为,《办法》对于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快递企业网开一面,免征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从规避风险的角度看,不排除很多快递企业会把大拆小,成立子公司。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表示,邮政普遍服务确实需要国家资助,但向不经营该业务的快递企业征收基金的确有待商榷。这是政策性亏损,应该由财政部拨款,而不应该由消费者和企业来承担。
宋颂兴认为,开征这项基金,与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相背离。首先不符合结构性减税的原则,该基金按件征收,名义上是基金,实质上就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其次,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要重税轻费,以政府性基金和收费为主的非税收入比例已经太高了,不宜再开征新的基金。“一旦建立了这个基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基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