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罗斯价值百亿元林场资产被当地政府无故变相征收,事发五年多来维权无果,投资时在国内花500万元投的保险也没有得到理赔。”浙江商人傅建中昨天对记者表示,他的新洲集团于2003年底在俄罗斯斥资收购了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以下简称哈巴)的一家林业公司木兴公司,但却被当地政府以公司涉嫌非法砍伐木材为由,提前收回森林经营权,此前在国内保险公司的巨额投保也被拒绝理赔。无奈之下,他于近日提出申请报告,拟通过国际仲裁寻求救济。
昨日,傅建中投保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举行媒体通报会,表示该公司并非“拒绝理赔”,目前是“暂未定损核赔”,只要新洲集团的观点得到国际仲裁庭的支持,将根据国际仲裁庭的仲裁结果,立即启动定损核赔程序。
十年前在俄收购林业公司
62岁的傅建中是浙江知名民营企业家,早年曾在浙江省银行系统、省委党校组织部工作,经商后因主导过上市公司的重组而被认为是资本运作高手。其旗下的新洲集团早年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但其一直试图转战资源领域。
2003年底,傅建中对俄罗斯投资环境的一次考察成为了这场纠纷的起源。当时,傅建中受黑龙江省政府邀请前往俄罗斯,而俄罗斯哈巴州政府在考察过程中向他推荐了木兴林业公司。这家公司曾是前苏联在远东最大的国有林业公司,苏联解体后,因木材价格很低,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看到了商机的傅建中就此决定投资,新洲集团和黑龙江辰能贸易公司合作,成立了黑龙江新洲材源木业公司,作为投资哈巴木兴公司的平台,新洲集团控股70%。随后,木业公司出资150万美元,从俄方股东接手哈巴木兴公司100%股权,取得24.7万公顷林地49年的经营权。随后还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取得了2亿多元中长期贷款。
在进入木兴公司后,新洲木业从2004年开始到2006年底,相继投入了1亿多元人民币,在木兴林场修建了办公楼、职工宿舍楼、油库、机修车间、车辆修理车间、储木场、造材生产线等基础设施,购买了运材车、集材机、装载机等大型设备近200台。
多次拒绝俄方回购要求
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很快看到了回报。傅建中告诉记者,从2004年以后,木兴公司的原木采伐量逐年上升,到2007年预计可以完成年采原木18万立方米,可实现赢利3000万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随着2006开始国际原木价格飞速上涨,木兴公司拥有的白松资源也倍显珍贵。木兴公司的盈利前景一片光明。
“木兴公司有1200万立方米木材蓄积量,市场估值已经从2003年的70亿元人民币翻番,达到2007年的约150亿元人民币。”傅建中估计,这片林场将在未来49年内每年提供24万立方米的木材,将产生几十亿的利润。
不过,事态随后的进展却出乎傅建中的意料。由于当地如此大规模的白松林资源不多,哈巴州森工部曾多次找到木兴公司,希望能收回木兴林场,不过每次都被拒绝。2006年底,俄罗斯远东林业集团提出以360万美金的价格收购木兴公司的林地,同样被拒绝。傅建中拒绝收购的理由是:“收购林地股权,再加上随后三年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总共有两个亿,而林地木材的市场估值已经飙升到150亿元,不能以这样的低价出让。”
“林场被设局征收”
在多次拒绝了俄方提出收回林场的要求后,木兴林场开始遇到了麻烦。至今,傅建中坚持认为:“林地是被当地的利益集团看中,他们设了一个局,把林地强行征收回去。”
从2007年3月开始,木兴公司开始经历了一系列事件:3月7日,为木兴林场运输木材的车辆被扣,随后,在事先无任何书面通知情况下,哈巴州检察院以涉嫌盗采盗伐为由,查封了木兴公司的全部资产;4月,当地检察院搜查了木兴林场办公楼,抄走公司财务和生产文件;5月,检察院查封储木场;6月,以木兴林场未及时缴纳税收为名,启动破产、资产拍卖等程序;7月,以“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等四条理由,传达公函决定提前终止林地资源租赁合同;9月,俄方税务局以欠税为由要求木兴公司破产……
事发后,木兴公司在应对的同时,也开始向中国政府求助,黑龙江、浙江两省的有关政府部门、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领事馆、提供贷款的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都在事发后介入调查。
黑龙江省商务厅在随后的调查报告中对此描述称:“这一事件的性质就是俄罗斯的某个利益集团看中了木兴林场这一项目,通过检察院查扣与木兴林场有关联的车辆,并认定为木兴林场的车辆,然后把涉嫌盗采盗伐的罪名引到木兴林场。通过查封货运场,使木兴林场不能正常运行,带来一系列问题,由于欠税费、欠工资,法院拍卖了林场的板材和设备,通过查账和查林场的树根,企图找到违规的证据,并罗列了四项根本不成立的罪名。”
黑龙江商务厅的报告还认为:“木兴林场的对手,不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而是可以调动安全部门和检察院的强大势力。”而林场被强行收回的背景则是:“该项目在2003年提出的时候,俄罗斯国内经济集团的注意力还主要在石油和矿产资源上,对森林资源还没有更多关注,2006年起原木价格的上涨(让他们开始产生收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