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中,有些人故意隐瞒不报,另外,对上报的材料怎么核查?很多问题在报告中无法发现,案发以后才逐渐暴露出来,对官员申报财产问题进行内部核查,发现问题只是进行内部的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实质效果。”黄苇町说。
在黄苇町看来,以房产信息公开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是实施成本最低、技术上最容易实现的方法。不过,一个现实问题是,曾被寄予厚望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面临着如何规范信息查询和使用的困境。
2011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比预想的要艰难,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信息安全,需要专门研究。
据了解,原计划2011年年底要实现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互联查询,到2012年6月才初步完成,离很多人期望的能够自由查询所有房屋产权人的信息还很远,主要障碍在于,住房信息属于个人信息,没有全国层面的管理、使用信息规范,如何规制查询权限、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难以解决,系统很难真正应用。
在广州“房叔”事件发生后,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一名泄露“房叔”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尽管广州官方强调处罚不是针对举报者和爆料人,而是违规提供房产信息查询的政府工作人员,但是这一处理决定引起巨大争议,有网友在微博发出“泄露贪官房产被撤职是制度之痛”的声音。
这种通过“不正确的手段”公布信息,取得了“相对正义”的结果,在学术界也引起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现有制度框架下,该处罚并不违法,却显示了相关制度的缺失。
与其谈论“对或错的行为”,不如关注“对或错的制度”。最近,有作为官员的“房叔”涉嫌贪腐被查处,也有作为普通公民的“房嫂”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伤害,两件事的背后都是制度之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缺失;一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缺失。
这种制度缺失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信息管理陷入无法规制的状态:一方面,涉及政府及官员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难以监督;另一方面,公民的个人信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泄露严重。
黄苇町认为,公职人员房产信息公开的关键在于决策层有没有公开的决心,官员既然是公权力的化身,隐私权是相应受限的,当官就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应该把财产当做“秘密”,财产透明才能获得人民的信任。(王亦君 丁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