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地下排污真相扑朔迷离 专家:应加强执法--财经--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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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地下排污真相扑朔迷离 专家:应加强执法

2013年02月19日18: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一段时间,多地地方环保机构先后陷入舆论质疑漩涡。从雾霾天气中"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地方应急机制、到被企业家出20万邀请下河游泳的浙江瑞安环保局长"职责不在自己"的托词、再到真相未现的地下水危机,本应保护环境的地方环保部门却一再被带上行政不作为、甚至"监守自盗"的帽子。

  对此,沉寂多年的环保系统垂直管理呼声再起。垂直管理为何一直未能真正实现?环保体制机制如何改革,才能还我们一个美丽中国?请听中央台记者庄胜春的报道。

  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已持续发酵数日,当地环保局提供的调查结果受到质疑,又爆出其给企业发通知防暗访的传闻,虽遭官方否认,但是其公信力已经大大下降。一直关注此事的公益环保人士邓飞昨天傍晚发微博说:"地方领导人要最大政绩,企业要最大利润,GDP必然会把他们搞到一起,地方环保局只有顺从,为官商勾结看门望风。地方环保局必须收归中央垂直管理,或交于地方人大直管,抄送两会代表委员,上两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对邓飞的呼吁表示认同。

  王丛虎:现有的情况显然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地方的制约力量越来越大。所以如果我们有一个变革,进行垂直管理,无法说一定达到很好的效果,但至少从体制和机构的角度来看,比现在可能会好一点。

  其实,早在2006年前后,当时的环保总局就曾多次明确表示,一直在研究有关环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问题。此后,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华北等6个区域的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和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派出机构得以建立,这在当时也被看做是一种折中的方案。不过,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看来,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些派出机构也难以摆脱地方力量的掣肘。

  周宏春:第一,《环保法》上规定,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负有法律责任;第二,我们成立的中心的编制、孩子上学、家庭都是落在地方;第三,你的任命还是要跟地方协调。这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可见,环保系统垂直管理的呼声已经多年,进展却不尽如人意。那么,这个方向是否还应坚持?环保部门的作用究竟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呢?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在环保部的公开表态中,"垂直管理"的提法已经较少出现,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仅在11年的一篇文章了提出要"加强环保区域派出机构能力建设",并肯定了部分省、区关于省内垂直管理改革的探索。在上个月的201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垂直管理"未被提及,反而就深化审批改革做出了"凡是地方环保部门能够管理好的,就大胆下放,不再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的表态。实际上,从一开始,有关环保系统垂直管理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比如编制和财政能否保证、获得强势地位后会否带来寻租空间等等。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并不认同。

  王丛虎:如果把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第一位,显然我们要进行垂直管理要好一点,但是如果考虑到可能带来的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寻租、资金的浪费包括体制架构的变革。个人觉得,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污染问题给社会、民生带来的巨大问题,这是我们首先的一个价值判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补充说,仅有垂直管理并不能解决问题,还需加强组织、制度、执行、政策的上下联动,不一定要搞一刀切。他还强调,从短期来看,提升执法力度、加大违法成本更为迫切、有效。

  周宏春:我用一个词,叫做更好的用"大棒"。环保问题是监督、管理和公众参与。我们现在的环保投入很多,实际上不是说你"知道不知道",而是你想不想做的问题,大棒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来,最核心的中央政府的定位还是应该加大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薛白、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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