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试点企业减税426亿元
财政部18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去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
根据改革方案,在总结经验、完善税制的基础上,“营改增”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如果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数千亿元。
非试点地区加入“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市已正式上报申请,希望今年尽快加入试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营改增”已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GDP总量占全国的50%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52%左右,税收收入占56%左右。“营改增”试点应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开,这有利于消除政策差异以及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间的税制“洼地效应”。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比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设11%和6%两档税率,适用6%税率将使企业实际税负降低,适用11%税率将使企业实际税负增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目前试点的12省市纳税申请情况看,“营改增”为试点地区企业减轻了税负。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去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此外,“营改增”对非试点企业和地区产生减税效应。北京市试点改革4个月,为外埠增值税纳税人减税近34亿元。上海市非试点纳税人和外埠纳税人去年减税165.3亿元。
财政部消息称,“营改增”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服务业直接受益,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通过主辅分离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此外,相关政策规定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实现与国际通行税制的接轨,进一步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