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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先看病后付费”缘何只摸石头不过河?

2013年02月21日13: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全面推行面临哪些瓶颈?

【症结一】缺健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与之配套

其一,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保障水平其实并不算高,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和必要,“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诚如卫生部长陈竺不久前所说,“虽然目前中国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居民用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

其二,医保统筹层次太低,跨区域的医保异地报销结算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医保卡仍做不到全国范围内的“一卡通”。同时,即使一些可以异地报销的地方,也普遍存在手续烦琐,无法即时结算,越是外地大医院报销比例越低的问题。这正如有业内人士指出的,“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县级医院75%,市级医院50%,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

其三,对于那些仍游离于医保制度之外的患者,目前也缺乏一种可以兜底埋单的医疗救助制度。因此,面对这类病人,如果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势必会面临不小的欠费风险。

此外,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还需一个健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与之配套,以降低少数患者恶意逃费的可能性。

  
【症结二】医学的复杂性

因为医学的复杂性,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好的,而医生的治疗,也很难满足所有患者的预期。在达不到患者预期要求或者出现医疗意外的时候,“后付费”恐怕就成了一个问题。这种担忧,或许是现实医疗环境下很多医生对“先看病后付费”并不热衷的重要因素之一。

卫生部官员昨日的回应是理性的,只有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搞好社会征信系统、医保报销比例等配套措施的建设,再来全面推行,才能让“先看病后付费”不仅仅是看起来很美!

  
拿什么为其保驾护航?

【对策一】加快医保全国统筹

作为一项带有公益色彩的改革,“先看病后付费”旨在改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实现政府、公众、医院的多赢。要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这一目标,就不能让医院独自承担风险,而必须通过配套措施,实现政府、公众、医院的责任分担、风险共济,为该模式的推广保驾护航。

目前,各地医疗费用封顶线、报销比例不同,甚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也有差异,从而造成异地报销困难。必须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在全国统一医保政策、实行一致的医药目录和报销政策,让异地就医报销畅通无阻;其次,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根据患者的还款情况,给予不同的信用评级,如恶意欠费,将影响其以后就诊和住院报销,甚至可以考虑与银行贷款、就业等挂钩,提高其失信成本。此外,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一方面,医院遭遇恶意欠费后,专项基金先行垫付,再由医保部门向患者追讨,减轻医院的资金压力和维权成本;同时,对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者,由基金为其代付,保障医院和患者的权益不受到影响。

  
【对策二】改革规划须先行

为了让短期内无法推行的“先看病后付费”有落实的可能,应该有长期的、全面的改革规划跟进。首先,卫生部门、医院应该和司法等部门积极联合,建设医疗信用系统,敦促更多人重视医疗信用,积极履行医疗合同,及时缴费。其次,地方政府应加大医疗改革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群众掏的钱不多,就会减少“跑单”的可能,医院也能得到稳定的经济支撑,维持常态运营。第三,要加快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的步伐,让更多群众凭借一张医保卡,就能在更多地方、医院,甚至在全国的医院都能进行网络结算,及时报销,为“先看病后付费”全面实施创造条件。如此,医疗品质将会得到整体提高,而医患关系也有望走向和谐。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商品流通的普遍规则,而当这种规则成为“就医准则”甚至变本加厉之时,医疗的公益色彩显然已经稀释殆尽了。“先看病后付费”也好,“先付费后看病”也罢,对中国卫生行业来说,当务之急,重拾“救死扶伤”的医疗理念、完善医疗保障水平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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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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