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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带薪休假能否如约而至?

2013年02月21日08:05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因为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在重庆一家超市工作的周美利用春节假期和老公去海南玩了一趟。“两个人光机票就花了四五千元,其他花销加一起两人用了一万多元,景点还挤得不得了。”周美感慨道,“要是有带薪假就好了,我们查了一下3月份到海南的机票,最低票价才400多元一张,能省一大笔钱。”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带薪休假作为法定制度,早在1994年就被写入了《劳动法》;为推动实施,国务院在2008年发布并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项早就颁布的制度,为何还要再等7年才能基本落实?

带薪休假,为何没有落到实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全国总工会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有关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在城镇职工中,约4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4%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说,我国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实行带薪休假的比例很少,而人数在两亿左右的农民工基本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

一项已经实施多年的制度为何还没有彻底落实?苏海南认为,很多企业管理者理念落后,对落实带薪休假、维护职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的认识不足;而大部分农民工等外出务工群体自身休息休假权利意识的缺乏和维权能力较弱也是重要原因。此外,小微企业经济力量不强,国家又缺少相应补贴,也导致不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缺乏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积极性。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说,目前仍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带薪休假制度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对不执行该制度的相关行为也难以有效追责。

“休假权”变现实还需努力

在一家网站做销售的毕晓伟按公司规定可享受5天带薪休假,但公司每个季度都会有考核,如果达不到考核标准,自己的业绩奖金就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高负荷压力下,毕晓伟的年假只好“自愿”放弃,“真希望2020年早点到来”。

从1994年被写入《劳动法》,到《纲要》提出2020年基本落实的目标,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过程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

受访专家认为,《纲要》提出这个目标,相关部门敢于承认多年前颁布的制度至今仍未全面落实,反映了政府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推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决心。《纲要》明确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时间表并广而告之,将有力推动2020年目标的顺利实现。

苏海南认为,将发展目标定在2020年,一方面是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难的现状,是比较科学的,并不算慢。民营企业是我国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力,但让这些企业短期内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面临很多困难。此外,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不佳,在未来几年内,仍存在恶化的风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快速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可能性不大。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志军认为,在经济社会没有充分发展、劳资关系没有趋向平等、基本民生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前,政府很难落实带薪休假权利。落实带薪休假的关键在于现实国情何时能够支撑该制度的实施。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例如,对确有困难的行业和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补贴;还应深入了解居民的意见,推动假日制度的不断优化。

杨富斌认为,要提高工薪劳动者休闲权利的意识,还应制定完善必要的配套法律制度,并加强监管,对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劳动者无法享受带薪休假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相关维权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记者 王小润 杨君)

(责任编辑:聂丛笑、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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