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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金融监管协调共享“有大问题”

2013年02月25日08:38        手机看新闻

  在上周末举行的2013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三届年会上,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直言:金融监管协调共享有很大问题,并呼吁加强金融监管改革和法制建设。

  刘明康说,当前的金融监管存在着多头管理,但多头管理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无非是监管成本更高一些。问题在于,金融监管必须强调四个字:协调、共享,正在这四个字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他强调,协调共享不力的问题,并不局限于一行三会,也包括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

  以债券监管为例,刘明康说,目前我国国债发行由财政部负责,而其交易流通则需要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管理。此外,证监会还需要管理可转债、可分离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人民银行需要管理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的发行。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混合次级债的发行则是由银监会负责。保险公司可以投资的债券类型需要经过保监会许可。而对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企业债券的发行,则是由国家发改委单独管理,但是其上市交易却需要与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协调。

  “大家都在管(债券),但最重要的东西没人管,你的零风险的基准利率曲线画不出来。”刘明康说,这使得市场缺乏定价的基础。刘明康认为,要解决金融监管在协调共享上的问题,必须加强改革进程。

  除了在金融监管的协调和共享上的问题,刘明康还提到,目前中国金融体制的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他举例说,目前还没有金融机构破产法。(卢晓平)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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