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是监管的最好措施
报告认为,公职人员亲属违规营利性行为是规范公职人员行为中最为复杂、最难监管的一种行为,因此,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很重要,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公职人员亲属的管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只有彻底铲除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腐败行为产生的土壤,从制度上将其违规的空间挤压至零,才能奏效。
除了原则性的要求,报告从制度和技术上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公开公职人员亲属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是有效治理公职人员亲属经营性行为的有效措施。目前,公职人员亲属的相关信息不透明,如是否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之间亲属互惠行为、亲属收受礼品的情况、就业的情况,是否移居国外等等,公众都难知晓,公布此类信息,既可阻止公职人员亲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也可消除谣言,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税务、房产等不同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考虑借鉴当前房地产管理和房价调控过程中实行的个人家庭拥有房屋情况的信息核查机制、一些地方法院试点的执行信息查询机制,建立规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信息平台,集中共享不同部门掌握的公职人员财产信息。
报告特别指出,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关键是解决法律授权问题,在法律上明确公职人员隐私权的界限,免除金融机构以及有关机关对公职人员特定财产信息负有的保密义务,允许相关机构依法提供相应财产信息,应当明确将依法提供公职人员相关信息设定为有关机构和部门的义务,允许反腐败专门机构在法定制度框架内建设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信息平台,共享、核查、分析此类信息。
从技术上看,建立公职人员捆绑式个人结算账户即可实现对其资金的全方位监督,每个公职人员在银行建立一个唯一且终身的结算账户,在其他商业银行的所有账户都捆绑到这个主账户上,日常生活中大额的支付,比如超过5万元都必须用银行转账支付,收入支出都可以在这个主账户中查到,公职人员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在主账户中一目了然,无法用现金大额支付住房、汽车以及高档首饰等奢侈品,现金除了储藏家中无法使用。
调研组认为,捆绑式公职人员个人结算账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上依靠公职人员申报财产不实的难题,比公职人员公布财产制度遏制腐败更为有效。而且,这种制度还可以广泛适用于企业和其他领域,公职人员个人主账户信息由相关部门掌握并与其他部门共享,当然,一些公职人员仍然有规避的空间,比如可能出现利用其亲属开设账户规避监管的情况,因此,是否可以将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的账户也纳入捆绑式个人结算账户中,也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王亦君 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