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土资源部:姜大明上任 徐绍史离任
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 姜大明
姜大明,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文化,哲学学士。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团中央工作。
1984年6月起,历任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5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2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起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1年7月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1月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
2007年3月任省委副书记。2007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7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8年1月当选为省长。2012年5月在中共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
是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六、七、八、九届省委委员。(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前任国土资源部部长 徐绍史
1951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大学普通班学历,经济学硕士,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4月至1971年12月,为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7年3月至1980年3月,在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年3月起,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年12月至1993年10月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1992年11月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1993年10月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年12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2007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2013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来源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