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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民望:垄断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绊脚石

赵民望

2013年03月20日10:4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手机看新闻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普遍的看法是:这只是一份框架性的纲领性文件。一个“空泛”的《意见》怎样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虽然有关官员解读称:落实起来有“初次分配、再分配、农民增收、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也有“提低、扩中、限高”的具体目标。然而,依靠“政府的积极推动”是否就能够使此项改革进入深水区?

公众的疑虑不无根据,事关各个方面的利益调整当然不是“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承诺就可以摆平。

就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问题,本报前些天刊发的“两会观察”中曾指出:收入分配改革要从公平这个“起点”开始。原因显而易见,不仅是解决困难大,而且改革有阻力。

此前,尽管有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收入分配改革不存在阻力”的回应,如此轻描淡写式的结论,如何也上升不到盖棺定论的高度。也就是说,所谓“不存在阻力”的肯定,经不起联系实际的逻辑推理。正如本报评论员所指出的那样,公平竞争的起点不存在,对收入分配体制的扭曲就无法避免,其根源依然是政府与市场边界的模糊。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模糊地带泛滥的就是包括“行政”在内的一系列垄断行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所以成为持久的话题,关键就是种种垄断利益既阻挡了体制推进的前路、又试图抄后路。

行政垄断造成了收入分配不均,行业垄断又何尝不是这样?

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最高与最低的比值在逐年拉大,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相关颇具“震撼力的数字”差距尽管没有权威或官方的认定,可无数个案所传递出的信息,已足以令局外人错愕。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6倍以上。

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为50%-80%是不合理的,是由该行业的垄断地位造成的。

有数据显示,2012年,中石化每天向国家交税8.8亿,2011年每天上交的超过了10个亿;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董事长也明确说,“国家在民生上每花100块就有中石化3.3元。”全国人民是否该就此感谢中石化的“巨大贡献”?且慢,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首先,中石化的利润率为什么这么高?其次,高额上缴利润的背后又是什么?一目了然,“垄断”经营保证了中石化的行业霸主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希明的研究显示:垄断总成本占GDP的比重最高达9.5%,这相当于中国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大间接税的规模。

必须指出,间接税是国家财政收入,也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最重要资金来源,其中一部分直接关系着收入分配的调节与改善。而垄断企业的收入转移,大部分没有成为政府的收入,不仅没有改善收入分配,反而通过增加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进一步挤压了消费者的实际收入空间。

因为,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行业垄断实际上是从广大消费者向少数垄断企业的收入转移,它从消费和收入两个渠道影响了收入分配。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核心问题在于其不公正,在事实上制造了双重不公平。如果依然维持这样的局面不做改变,那么无论多么具体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最终都是绣花枕头。不触碰行业垄断,收入分配不均只会雪上加霜。

(责任编辑:李海霞、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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