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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被指使用"三无产品"致患者截肢

2013年04月03日13: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来自江西的胡先生诉称,孩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使用“三无产品”致截肢。中国经济网/发(闫微微摄影)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记者 翔宇)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商品,质量隐患会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然而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医疗机构这个人命关天的领域内接受医疗器械的使用,还没有在商店买东西安全。”日前,有受害者通过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控诉其家属在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相关治疗时出了“大事儿”。花费113000元置换了所谓的德国进口“人工膝关节”造成感染无法控制,最终被迫截肢。

  针对受害者反映的上述情况,记者辗转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取得电话联系,该院院办一魏姓工作人员对上述说法表示不清楚。始终坚称,该院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更多情况可通过该院官方网站了解。

“人工膝关节”置换费用113000元

  来自江西的胡先生诉称,自己的小孩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打球时不慎将腿致伤,在本地医疗机构接受诊治后,推荐他们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上海六院”)去治疗。

据胡先生回忆,2010年的1月11日,上海六院换衣孩子是肿瘤,称要做手术,装个“东西”,因孩子小,授意其装进口的。因为当时孩子只有15岁,要装一个“金壳”,换的“人工膝关节”。当时未作做切片检查,手术时打开患处,旋即做了快速切片,并称如果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就不会做会立即缝合,但是后来做了三个切片没有东西,他还是给我做了这个手术。

至今,已过去3年,望着仍卧床不起的孩子,胡先生的眼睛湿润了。

胡先生表示,上海六院要求其花113000元做了“人工膝关节”置换术,这个号称德国进口的产品,到头来换来的是孩子的患处感染不得不做截肢处理。

令胡先生不解的是,上海六院怀疑小孩扭伤,有可能是因为有阴影,怀疑是癌症,造成了忽然的腿部损伤,做了检验,然后推荐其做置换人工膝关节,院方在他们不清楚的时候情况下进行置换,置换完告诉他孩子好了。

看到孩子的腿部感染日趋严重,胡先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据胡先生介绍,他当时向上海六院要所谓的德国进口的“人工膝关节”的包装盒,院方无法提供。质疑院方孩子在接受手术后,腿部为何肿起?出了问题医院要负责任的,而院方的主治医生用针头进去穿刺。事到如此,通过细菌报告,发现有病菌出现。

经过治疗,上海六院无法控制孩子的病情,胡先生继续向上海六院讨要说法。

院方表示,孩子不是感染,是排异。由于对于医疗知识的欠缺,胡先生就按照院方的说法“时间长了自己会好”。后经多方了解,胡先生才明白,有细菌,哪里会好,且会越来越严重。拖了8个月,中间去了几次门诊,院方始终坚称不是感染。

经过“拉锯”,到后来没有办法,看着孩子的腿骨都暴露出来了,很大面积了,胡先生才意识到这下刻完了。

胡先生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现在孩子的“患腿”已经截肢。这是胡先生至今也无法接受的事实。

胡先生表示,孩子截肢以后继续向上海六院索赔。而院方却称,给孩子治病的主治医生出国了,没人管,医院也不收住院。在找过院长后,院长却说,希望胡先生不要把事情闹大。赶紧把孩子收进入院,而治疗也仅仅是打针,并未作何种处置。院方如此“不怀好心”,无奈,只得将孩子转至其他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来自江西的胡先生诉称,孩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使用“三无产品”致截肢。中国经济网/发(闫微微摄影)

  
专家: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院方:你开个价

  
在后续治疗期间,胡先生并没有放弃他的维权之路。

胡先生认为,因为怀疑上海六院给孩子置换的“东西”有问题,他便前往医院的病例档案室找到登记表,将该表格拿到上海药监局投诉举报。药监部门的两个专家问其,“你这是什么东西?”胡先生说:“我看不懂,都是一些英文的东西。”专家随即表示:“你看不懂,我们也看不懂,你这个是假冒伪劣产品,是‘三无产品’。”

“三无产品”!这好似晴天霹雳。重重地将胡先生的心击碎。胡先生回忆道,药监部门说外国进入中国的医疗器械,必须要贴中文标签,不贴是不行的。面对如此窘境,胡先生一筹莫展。而此时,孩子的前途变得更加灰暗渺茫。

胡先生直言,上海六院一直说要赔偿。而他就是要讨一个说法,现在脚也没有了,腿也没有了。

望着国家药监局和上海药监局的报告,胡先生心中有几丝酸楚。“上海药监局的一个报告说他没有注册这个产品,注册证也是伪造的。”胡先生告诉记者。

经过多次的“扯皮”,胡先生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胡先生解释称,上海六院希望他不要到处去告状,这样很累的。院长明确告其,“你开个价,我们和和气气解决。”

胡先生的遭遇,得到了“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的斥责。王海在节目现场直言:“这要负担刑事责任”。

 

“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在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现场直指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应负刑事责任。这是王海在分析国家药监局的回函。中国经济网/发(闫微微摄影)

  
院方涉嫌刑事犯罪 受害者维权胜算无障碍

  王海表示,胡先生的情况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第一,国家药监局的回函,说明植入人体的人工膝关节没有取得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就是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这么一个医疗器械。

另外怀疑这个所谓的德国进口“人工膝关节”是假的,或者是伪劣的医疗器械,因为根本就没有注册过,国家药监局的回函说明的很清楚。

经调查,上述注册证书并不包括名为所谓的“肿瘤膝关节假体”,本身就没有这个产品,医院提供的注册证是别的产品的注册证。

王海进一步解释称,这是非常明确的属于使用未经注册的,或者是涉嫌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械来给患者使用。另外,胡先生的遭遇中还有一个细节,可能还涉嫌到医疗事故,过度诊疗的问题,从正常的理解来说,如果是扭伤,摔伤,不是粉碎性的骨折,没有必要进行人工关节的置换;医院可能是出于牟利的需要。

从诊疗到结束治疗,最终,孩子失去了一条腿,没有治好病,反而造成了严重的伤残,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究竟所谓的德国进口的人工膝关节上海第六医院从哪得来的,怎么进入到市场的?对此,王海给出了他的解释。

王海认为,上海六院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医院明知道该款产品没有医疗注册证,仍然销售给患者,很显然已经触及到刑法。这是非法的医疗器械,而且造成了患者感染、截肢,严重的人身伤害,这应涉及到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的问题。

听了王海的解释,胡先生表示,上海六院对孩子制造了灾难,要对小孩子负责任。经过上海市卫生局的核算,孩子的假肢大概要换16次。而卫生部门表示,希望这个价格不能换太高的,过高的假肢很难解决,医院就拖延。胡先生称,直到现在。一直拖着这里,没有解决。王海坦言,对于胡先生的维权,胜算没有问题。

王海分析指出,“因为从当事人的遭遇来看,要求进行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以及他还没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都是完全合理的。而且这是一个‘刑事案件’。不仅涉及到销售伪劣医疗器械的问题,还应该涉及到非法行医,故意的造成人身伤害。如果受害者之前诊断确诊是骨癌,有癌症,那么院方更换膝关节可能有正当合理性。如果在之前的诊疗过程当,本身并没有发现有癌细胞,仍然进行这种人工关节的置换;而且,也不是粉碎性的骨折,一般的摔伤就直接置换,这是过度治疗,就涉及到非法行医的问题,或者是严重的医疗事故。应该追究院方以及医疗器械进口或者销售方,乃至医生的刑事责任,应该提起附带的民事赔偿,应该负责后续所有的治疗费用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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