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孙博洋)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网站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户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将无法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入网手续。
征求意见稿指出,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及用户的委托书,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另外为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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