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财政部日前组织北京、天津、广东等12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
据悉,此次专项调查对象是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重点是试点政策运行情况,试点对地方经济、财政、企业产生的影响,试点的政策效应等。
据介绍,调查将采取动态跟踪的方式进行,自2013年4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每个行业均要选取不少于10户典型企业确定为跟踪企业。
从调查内容看,一是全省(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纳入试点范围行业类型、数量、管理方式以及主要经济指标,纳入试点范围企业数量、性质、生产经营状况及纳税总体情况,试点政策对当地经济、财政、企业等产生的影响等。
二是动态跟踪企业相关情况。包括改革对跟踪企业所带来的影响,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等。
三是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包括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地方出台的相关财政扶持、补贴、奖励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各项试点财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
财政部要求突出反映试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要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为下一步试点政策的全面推开和补充完善提供对策建议。(杨桐)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