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1日电(记者 郑天虹)1日起,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实施,从当前的1300元/月提高为1550元/月。
和以往不同,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首次实现大一统,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区完全一致。而之前,这5个区(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低。如2011年,广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但上述五区(市)则为1100元/月。
与此同时,《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于1日开始正式施行。广东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提醒用人单位,5月1日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低于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经责令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将面临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加付赔偿金责任。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