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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招待费不能成为反腐特区

周俊生

2013年05月06日00:00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手机看新闻

“当一个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能够达到上亿元甚至数亿元的时候,实际上它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过了一些投资项目的标准,股东有权利对此进行监督和质询。纳税人的钱,不能由政府机关乱花,同样的道理,投资者的钱,也不能由上市公司乱花。”

上市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的公布已经按期于4月底收官,盘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各类榜单也开始登场。有媒体统计,与2012年上市公司总体盈利状况不如人意形成对照的是,一些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却创造了天文数字。去年,沪深两市有9家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超过1亿元,前十名合计达到29亿元,其中中国铁建以8.37亿元居于首位。

在政府机关的公款吃喝已经像过街老鼠一样受到全社会声讨和监督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花费的巨额业务招待费自然也很容易引起侧目。但是,有会计专家站出来为公司解围,其理由是,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和政府的招待费性质不一样,后者是财政预算资金,属于纳税人的钱,需要严格管理,但企业招待费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并没有一定之规,只要合理合法就可以入账。

会计专家的这番话,貌似有理,其实无理。确实,企业不同于政府,政府用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企业用的钱没有这样的性质,它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但是,这样的理由只能针对一部分企业,那就是私营企业。而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它已经是一个公众公司,即使是由原私营企业转制而来的上市公司,它的钱也不再完全属于企业老板,而是属于全体股东,老板只能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来享受相应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国企上市公司,一块上市公司的招牌更给了高管们借业务招待之名行中饱口腹私欲之实的方便。

政府机关的公款消费来自纳税人,但是,上市公司的钱同样是公款,只不过这个公款与政府用的公款在性质上有所区别而已。当然,作为上市公司来说,无论是董事会成员还是经理人员,他们既然经过投资者的选举、委派担任了这样的职务,在资金运用上应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必要请人吃一个便饭都要向股东征求意见。但是,当一个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能够达到上亿元甚至数亿元的时候,实际上它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过了一些投资项目的标准,股东有权利对此进行监督和质询。纳税人的钱,不能由政府机关乱花,同样的道理,投资者的钱,也不能由上市公司乱花。

上市公司为什么在业务招待上如此大方,这说明它们的钱来得实在太容易了。一个企业只要通过了IPO的审核,进入了资本市场,就有了源源不断地圈钱机会,因此企业花起钱来才会有如此的“豪爽”之气。这种铺张浪费在公司IPO过程中表现得尤为充分,对于一些有利于公司完成IPO和推高IPO定价的关键人物,比如政府官员、基金经理,更是愿意不惜工本地搞“感情投资”,不仅舍得置办数万元一桌的豪华宴,还有天价礼品送出,这些投下的巨资反正都是由投资者买单。

目前,随着中央部署的“舌尖上的反腐”的深入,公款吃喝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收敛。但需要警惕的是,当上市公司以业务招待费的名义对政府官员、基金经理等重要人物请客送礼的时候,实际上对反腐起到了解构的作用。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天价业务招待费,有关部门不能以为这只是企业行为而忽视,而是要将其纳入到整个反腐的部署之中,不能让其成为“舌尖上的腐败”的特区。对于那些一年的业务招待费达到数亿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有必要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要求其公布明细账目,并且说明理由。而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来说,也有必要针对这种情况主动出击,对在业务招待费上出现异常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稽查,这既能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也可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股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重要的是,这还可以堵死政府的公款吃喝受到整治以后的漏洞,不让那些饕餮之徒有可乘之机。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责编:值班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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