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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将不得收取通行费

2013年05月08日12:52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记者 乔雪峰) 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意见稿指出,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的应当联合设置。

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推行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责编:乔雪峰、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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