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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年报不单列会务费 被质疑潜规则更多

2013年05月15日08: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义乌商城集团2年吃掉4554万,平均每天6万》在网上流传,网帖质疑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城集团”)2011年和2012年花费了巨额“招待会务费”和“咨询顾问费”。

  根据义乌商城集团在网上发布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在其管理费用支出下有一项名为“招待会务费”,2012年为2362万元,2011年为2192万元,与网帖中的相关描述相符。

  5月10日15时,笔者致电义乌商城集团,该集团办公室一名黄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年报都是审计通过的,具体的年报由证券部发布,办公室并不是非常了解情况。笔者按照该工作人员的要求将问题发送到指定邮箱,一直没有收到回复。之后笔者多次致电该办公室,截至笔者发稿时,仍未收到该公司任何形式的回复。

  与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业务招待费”不同,“会务费”是列在部分企业年报“管理费用”名下的另一项支出。

  据网易财经统计发现,2012年,2469家上市公司会务费达17.77亿元,其中,13家公司会务费超过2000万元。福田汽车会务费最高,达6500万元,基金矿业和潞安环能分别以4300万元和4100万元紧随其后。而13家会务费过2000万元的企业中,也是国企占绝大多数。

  此外,根据网易财经公布的排行榜上排名前30名的上市公司的数据,笔者计算出,2012年会务费所占企业营业收入比值较高的依次是北方导航(1.25%)、泰豪科技(1.05%)、电广传媒(0.69%)、水井坊(0.67%)、小商品城(0.66%)、久联发展(0.55%)。

  而在业务招待费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中,他们所披露的2012年年报中,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单独列出会务费这项支出。在各个没有列出的企业中,管理费用细目中与会务费相关的有“办公费”、“会议费”、“物料消耗费”、“租赁场地费”和“其他”等各种名目的支出。

  业务招待费引发公众极高关注的同时,社会上对会务费的疑问有不少。甚至有人发出疑问,不会被单列出的会务费,是不是比披露出来的业务招待费“潜规则”更多、更容易造成企业贪污腐败呢?

  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李瑞红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招待费发生的更为频繁,会务费通常较少。而对会务费扣除比例没有限制性的规定,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会务费,需要提供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务费严格区分。

  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马军生介绍说,业务招待费和会务费,二者都是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不过在费用性质和税前扣除政策上都有所区别,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变相地将业务招待费通过会务费来列支。所得税条例里没有严格限制会务费的比例,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会务费要求严格。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载明:“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 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中规定“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马军生说,目前企业年报里管理费用下,具体要披露的明细项目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所以各上市公司年报里披露的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并不相同,但绝大部分公司会列出“业务招待费”,因为税法的扣除有限额限制,所以企业平时会计核算时会单列“业务招待费”明细科目核算。但有的企业招待费发生数额比较少,招待费不是重要项目,或不想披露该项明细费用,就会在管理费用项目不单独列示该项目。而会务费项目,不少上市公司往往并不单独列示,可能放在“办公费用”或“其他”项下合并列示,这种情形下,阅读者就无法知道公司发生的会务费到底有多少了。

(责编:孙博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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